不放过替考利益链上的每个环节
17日,央视曝光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进行替考。教育部当天即派出工作组赶赴河南、湖北指导督办调查,河南省招办也已成立工作组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处。至18日上午,在开封杞县、通许已经排查出疑似被替考生7人,但这7人并不包含在央视曝光前河南已经查实的替考127人中。
替考并不是一个新现象,自古有之,在高考舞台上也不鲜见。2006年,陕西省洋县高考发生替考事件,由个别教师出面组织部分高二优秀学生参加替考;2007年,安徽省砀山县发生高考替考未遂案,有多达41名在校大学生被雇参加高考替考;2008年,甘肃省天水市9个考点共发现舞弊考生31人,其中“移民+替考”考生15人……2007年发生在河南郸城的高考替考事件轰动全国,遗憾的是组织者“李老师”至今在逃;去年《南方周末》首次揭开郑州、开封等地多所高校师生构筑的隐秘替考网络;今年济南警方在高考前已经抓获了18名打算到河南做高考“枪手”的大学生。但是,这一切都没能阻止更多替考事件的发生,不知道央视出马会取得怎样的效果。
替考的危害不言而喻,不仅是对高考公平的赤裸裸伤害,更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直接挑战。然而,即便媒体揭露出那么多起高考替考事件,教育部门也祭出了开除学籍的杀手锏,奈何仍旧有许多人置若罔闻,河南省2012年曾查出高考替考者25名,岂料今年又翻了几番。关于高考替考,社会舆论的批评声音不可谓不强烈,教育部门的整治决心不可谓不坚定,但是因为替考背后有着一个庞杂的利益链,因为“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所以只要利益链没有打破,替考现象就不可能彻底杜绝。这条利益链上绑着哪些群体?简单地说,就是作为需求方的“雇主”、作为供给方的“枪手”,作为中间方的“掮客”。其中,“枪手”最为简单,多为高校大一学生,小部分是高二优秀学生;“掮客”不只是牵线搭桥者,还包括被拉下水的考务工作人员;“雇主”的特征则更为明显,用“掮客”的话说“都是有钱的、当官的”。
如何打破这条利益链?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对准“枪手”,教育部门已经再三强调“对替考大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这样的处罚措施,对于“枪手”来说足够严厉,也能对潜在替考者产生威慑作用。但是,如果“雇主”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并能够提供更安全的保障,“枪手”会不会继续铤而走险,这很难说。在不少“枪手”看来,他们对“雇主”的能力有着充足的信心。事实上,“雇主”的能力也得到了部分证明,办假准考证、调换照片、指纹造假、买通监考人员……这确非“一般人”可以做到。倘若没有央视曝光,“雇主”的能力或许就能得到彻底证明。不难看出,“雇主”才是利益链上的关键。只要存在“雇主”,“掮客”自会伴随左右,即便没有了“枪手”,其他舞弊行为仍会继续发生。因此,彻底根除高考替考现象,就不能放过该利益链上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雇主”。
“枪手”自然要打击,这一点应该给教育部门点个赞。但必须指出,对“雇主”和“掮客”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尤其是“雇主”。在上述替考事件中,被替考者虽然都受到了相应的处分,但真正的“雇主”——有能量的家长,并没有受到严厉查处。而对于“掮客”来说,处理最多最严重的还是那些寻找“枪手”的人,对于那些被收买的考务人员往往也是“高举轻放”。假如处罚都能像对待“枪手”一样,对“监守自盗”的考务人员开除公职,对“有钱有权”的“雇主”该开除的开除、该法办的法办,真正把高考替考利益链上的每一个环节打破,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杜绝和防范高考替考。利益链的背后暗含着腐败链,要打破这一链条绝非教育部门一家之责,还需要公安司法部门介入,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这些部门应把焦点对准那些“掮客”和“雇主”。
在复杂的利益链上,“枪手”只是处于最末端,只有从根本上遏制住“雇主”的需求,才能杜绝“掮客”和“枪手”的存在,才能有效防范高考替考行为的发生。(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