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砍掉2/3政府定价事项 较现行定价目录减少66% 

28.07.2015  11:08
原标题:广东砍掉2/3政府定价事项

   27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下称“新版定价目录”),并就新版定价目录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今后,广东政府列管定价项目仅有12种65项,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等领域,相较现行广东省定价目录,新版定价目录的具体定价事项减少了66%。

  据了解,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通知,正式印发了新版广东省定价目录,自8月15日起实施。今后,政府列管定价项目仅有12种65项,政府定价范围将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三大领域。

  按照减少种类、缩小范围、精简项目的要求,新版定价目录大幅放开了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结合新版定价目录的实施,将稳步放开取消下放62项价格,加上去年以来已放开取消下放的75项价格,累计放开取消下放的价格达到137项,具体定价事项较2002年版定价目录减少66%。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何宁卡表示,此次新版定价目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定价权限,特别是那些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县管理。新版定价目录授权地方定价的达到30项,比如公办幼儿园、景区门票等,数量占全部定价目录的将近一半。

  备受关注的停车场收费上,新版定价目录将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政府。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定价则将放开。

  广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表示,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停车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作用,应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缓解停车场的紧张矛盾是大势所趋。

  【亮点】

  1 放开价格力度大

  定价事项较现行目录减少66%

  新版定价目录,政府定价范围只保留12种65个定价项目,不再保留重要储备物资、农产品、国家专营部分商品及特殊商品、部分化肥、军品、邮政电信基本业务、保证金等7大类定价项目。

  同时,在去年以来已放开取消下放75项价格的基础上,结合新版定价目录的实施,我省再稳步放开取消下放62项具体价格,较现行定价目录减少66%,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形成。

  2 下放事项数量多

  授权地方管理定价事项比例近半

  按照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的要求,新版定价目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定价权限,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

  据统计,新版定价目录授权地方管理的定价事项达30项,包括公办幼儿园收费、道路客运旅客票价、景区门票、城市交通价格等,数量将近全部定价项目的一半,将有效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使价格管理更加贴近实际、便于操作,实现提速增效。

  3 列管价格要求严

  “权力清单”之外政府无定价权

  作为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权力清单,新版定价目录明确规定了只有列入中央和省定价目录的定价事项,政府才可以实行价格管制;凡没有列入目录的,经营者均可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政府不能进行不当干预,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定价权。

  4 定价权力更规范

  每一定价项目均有详细内容范围

  针对过去政府定价界限模糊,特别是个别定价项目包含的细项多底数不清、范围宽泛的情况,新版定价目录改变了过去主要通过定价内容、备注、表注等方式予以说明的办法,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直接列明具体项目和详细范围,使定价权力的清单更加明晰、准确、规范、透明。

  特别是中介服务收费,现行定价目录的定价范围只是模糊表述为“中央管理以外的重要中介服务价格”,一项里面就包含了50多个细项。这次经过全面的梳理,不但数量大幅减少为15项,而且每一项均以单列的形式进入目录,并有详细的定价内容和范围,使定价权力更加规范透明。

  新版定价目录列管65个项目变化

  ●承接国家下放的定价项目有5项:

  1.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基准价及零售价格;2.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3.司法鉴定服务收费;4.公证服务收费;5.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传统旅客列车的硬座、软座、硬卧、软卧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和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特殊货物运价率。这些项目原来都是由国家发改委管理,此次下放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新列入的定价项目有5项:

  1.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2.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交易服务费;3.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4.向社会开放、由政府参与投资的学校及其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标准;5.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授权地方政府管理的定价项目有30项:

  包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道路客运旅客票价、城市交通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殡葬用品及服务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等。

  ●移交给其他部门管理的有1项: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由市、县住房保障部门管理。

  ●此外,省级储备粮竞价底价,平衡调整公布全省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等3项由于不具备价格属性,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退出广东省定价目录。同时,鉴于这些事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为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转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管理。

  新版定价目录进一步放开四个方面58项价格

  1 为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激发创新活力,放开重要商品领域7个政府定价项目,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甘蔗(糖料蔗)收购价、车用燃气销售价格等。

  2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运行效率,放开公共事业领域16个政府定价项目,如地方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及客货运输杂项作业收费、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省属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等。

  3 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放开公共服务领域12个政府定价项目,如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价格、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以及逐步放开民办(高中、初中、小学)教育收费等。

  4 为扩大市场开放、加快服务业发展,放开重要服务领域23个政府定价项目,如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费、人才市场收费、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交通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等。

  分步适时放开取消

  ●对不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定价事项,如利用城建档案收费、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收费等3项收费适时取消,更好地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

  ●食盐零售价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非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民办高中教育收费、民办初中和小学教育收费、增值税防伪税控产品价格和技术维护费等,并不是立即放开,而是要视相关改革推进情况、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进程,分步适时放开。在放开前仍须按现行有关政策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