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政:签发指纹因公电子护照 计时培训学驾照
湖北纳税服务采用“国标”
1日起,我省国、地税统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 版)》。纳税人在国、地税办理涉税事项,将享受统一的“国标”服务。
武汉市国税局介绍,从全国层面来看,规范实施后纳税将进一步减负提速。报送资料总体将减少39%,办税环节压缩62%,办税时限缩减56%,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
此前,我省国、地税部门有的已在业务流程、办结时限、资料报送等方面进行了精简和压缩,大部分事项均符合此次服务规范要求,甚至更为优化。
签发指纹因公电子护照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江卉、通讯员胡伟、实习生李奇)我省于10月1日起全面签发含有指纹信息的因公电子护照。
我省因公出国人员在办理新的因公电子护照前,都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外侨办采集指纹、签名等生物信息。武汉市市属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在武汉市外侨办采集指纹信息。
省外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因公电子护照添加了持照人指纹、签名等生物信息,存入非接触式智能芯片,并将芯片植入护照中,再通过专门阅读器读取。新版护照,不易被仿冒和伪造,有利于精确辨认持照人身份。
高中将启用全国学籍系统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特约记者梁炜)省教育厅表示,从10月17日起,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因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无法注册高中学籍的,今后将不能再注册高中学籍,相关责任由市(州)和高中学校承担。
按要求,省教育厅将对照市(州)招办招生数据、全省初中学籍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未通过的将不能注册高中学籍。各市(州)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此外,严禁学校以纸张费、打印费和照相费等名义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计时培训学驾照
湖北日报讯 (记者赵峰)1日起,全省驾培机构将全面使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17个市州首批390所驾校率先“吃螃蟹”。
为解决驾校培训中偷减学时问题,省运管局和省交管局于8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全省驾培机构全面使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运管部门依据系统记录的学时数据,在网上审签培训记录,交管部门依据培训记录再受理学员考试申请。
省运管局要求各地驾培机构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在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费用以外向学员收取IC卡费等其他费用。驾培机构在营业大厅和训练场公布全省统一的举报短信平台号码13701396595,以及当地运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记者江萌、通讯员梁海莲、叶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