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转运市场放开要监管也要服务

15.09.2015  12:35

东莞时间网讯 8月29日,万江小享医院的救护车前往塘厦医院接一位ICU里的病人,被一男子持铁锤乱砸,两名司机被打伤。该男子是黑救护车的经营者,他边砸边说:“早就警告你们不要来拉病人!”

这是东莞救护转运市场暴力乱象之一幕,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东莞长途救护转运市场需求旺盛,救护车“正规军”运力不足,给了黑救护车生存的土壤。目前,市卫计局计划向民营市场放开长途救护转运。

救护“正规军”与黑救护车之间的激烈冲突,不仅暴露了暴力垄断下的市场乱象,更凸显了乱象背后的监管缺位或滞后问题。卫计部门计划向民营资本放开长途救护转运,其市场化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放开不是重点,重点是如何设定合理的准入门槛,以及放开后如何有效监管。

客观地讲,黑救护车虽然身背“黑”字,却通过满足供给不足的市场需求,而显示了存在的合理性,政府部门就是要顺应市场化力量的成长,打开市场口子。但是,相关准入条件必须明确救护车的硬件配套、医护人员配备要求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可提供救护转运服务,相关部门要加强经营者的事中事后监管,处罚违规行为、封杀违法者。

在保障救护转运安全的底线基础上,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卫计、运管、交警等,还要为救护转运市场化提供配套公共服务,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民众的公共医疗福利水平。

首先,救护转运属于公共医疗服务的一个环节,为减轻患者负担,同时保证经营者的合理收益,在制定收费标准或指导价基础上,救护转运费用能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市场供需不平衡,这为一些黑救护车经营者漫天要价提供了可能,而将来随着准入门槛明确、监管跟进,救护转运的经营成本将会提高,不排除一些经营者提升收费水平。目前一些城市拟将院前急救费用纳入医保报销,那么,长途救护转运费用能否也考虑纳入报销范围?这需要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论证。

其次,救护转运市场化中需要其他公共服务配套。为保证救护转运的安全与效率,需要制定统一规定,严格执法,保证纳入监管的救护车的优先路权,不因堵车延误患者救护,也不因救护车滥用路权特权引发交通事故;为保证信息对称和充分竞争,需要协调建立有效的救护车供需信息对接系统,民营长途转运救护车纳入120急救调度是一种思路,另一种思路是开发类似的“叫车软件”,让患者自由选择,经营者竞价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