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的通知

13.04.2015  19:26

  粤教继函〔2015〕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院校,有关省直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我省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院校、培训机构、中小学校。

    (二)高校教师、一线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包括:广东省高校、培训机构及教研部门的相关专家;广东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基础教育系统名校长与名教师;广东省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教研员等。

                二、征集内容

              征集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课程内容,包括中小学各学科、学校管理及继续教育公共课等课程内容。

具体内容为:教师师德修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专业标准解读,教育教学知识与方法;学科教学理论与方法,课堂教学技能,教学设计、实施、评价与研究能力;课程、学校与社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学生心理调适与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管理技能,师生关系与沟通技巧,家校合作;教师培训与管理理念、模式与方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化校园建设;校本研修活动组织、实施与评价,校本研修实践案例与指导,网络研修社区,校本与网络研修整合等。

三、课程资源形式及要求

(一)课程形式

1.专题讲座类课程:包括高校学科专家、各级教研员和中小学一线教师的专题讲座。课程资源含课程简介(内容简介、课程特色、学习要求、教师简介)、专家主讲视频与辅助性学习材料、思考与活动、参考资料(拓展性资源、参考文献)、作业设计等五项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名师课堂类课程:包括各级教研员和一线教师的课堂教学实录和教学评析。课程资源含课程简介(内容简介、课程特色、学习要求、教师简介)、课堂实录(课堂视频、说课视频、案例展示文本)、评课论课(专家点评视频、案例评析文本)、思考与活动、参考资料(拓展性资源、参考文献)、作业设计等六项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课程内容符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等课程标准要求,无政策性、科学性错误。

(三)课程资源要求是近三年内的原创性资源,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报送者对课程资源拥有版权。

四、申报与评选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报或机构申报方式。个人或机构需要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资源项目组。

(二)省专家评审组对征集的课程资源进行评审遴选。

(三)省教育厅审核公布入选课程资源名单。

五、资源使用

(一)入选课程将编入广东省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目录,进入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平台资源库供广大中小学教师选学。

(二)入选课程用于支持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和各地市培训课程资源建设,供省级培训机构和各地市在开展教师培训中选用。

六、资助与激励办法

(一)入选课程由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资源项目组按相关标准支付作者开发费。

(二)入选者由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入选省名师课程资源库”证书。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申报表》(详见附件1)。申报表及有关材料请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省中小学教师课程资源项目组。联系人:陈惠健、谭习龙;联系电话:020-34113213,13246474580。

(二)报送方式:电子邮件或光盘。邮件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主题注明“地市-姓名-学段-学科资源”。光盘、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培训处608室,邮编:510303。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申报表

                        2.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资源评审表

                            3. 培训课程资源制作要求

        附件下载处: 粤教继函[2015]26号附件.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