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职称改革启动 幼儿园教师也可评正高职称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倩、罗仕、张林,通讯员粤仁宣报道: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全面改革,幼儿园老师也可评高级职称啦!据了解,《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正式下发,文件透露许多重大变化。
此次改革范围包括广东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涉及人数数以百万计。
新方案有一个重大的变化:幼儿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级职称了。此外,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也可参照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以往,中小学职称的评审与聘任,是分开的。新的方案规定,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根据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
新方案规定,要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具体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教师予以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农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发表论文、计算机成绩、外语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
新方案还特别要求了任班主任的年限。其中,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要求,老师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
新职称评审制度出来后,已评审职称的老师怎么办?新方案要求,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