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属单位修改招聘条件被质疑作假

11.07.2014  17:34

  2014年6月29日,用户名为“727应届毕业生”的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布题为《教育部以“201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标招聘“本单位老职工”》的网帖。

  网帖中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材中心”)在2014年的招聘工作中违背教育部公布的招聘政策。“教材中心评价处的岗位要求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的李水平,并不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而是2014年在职毕业生。

  教材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的研究、开发、评估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教材中心官方网站的机构设置显示,李水平曾担任处长的教材处和目前所任职的评价处是平级单位,都属于教材发展中心。

  教材中心官方网站所挂出的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显示,李水平被录取为评价处的工作人员。其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历。

  根据可查的公开资料,李水平在教材中心工作已至少14年。2001年起,李水平即为教材中心教材处的职工,2008年后担任教材处处长职务。

  在该单位2014年的招聘启事中,评价处计划招聘1人,具体要求包括,“招收来源:面向201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课程与教学论”以及“岗位要求:1,熟悉国家基础教育的政策与法规,具有比较扎实的课程教学与教育评价的理论知识。2,本科和硕士阶段具有学历和学位。3,有教育相关工作和国外学历经历者优先”。

  网友“727应届毕业生”特别指出,2013年教材中心评价处也曾招一名职工,但招聘启事上“岗位要求”一栏中包含5项内容,包括“35周岁以下”和“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这两项要求均未出现在2014年的招聘启事中。

  该网友对此产生怀疑:“前后两年招聘标准的变化,使我们不得不质疑该单位为招入李水平降低岗位标准,涉嫌‘萝卜招聘’。

  对于教材中心具体如何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来招聘李水平,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作假,该网友也有许多疑问。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该单位招聘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规章制度,公开透明,李水平为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李水平是2006年1月份由湖南师范大学借调到教材中心工作的,属于教材中心非在编员工。2008年,他考取了湖南师范大学的博士生,教材中心积极地支持他去攻读博士。今年6月,他通过答辩,博士毕业。他的毕业论文也与我们的工作密切相关。”该负责人介绍道。

  教材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出示的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显示,李水平是该校教育科学学院2008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从教材中心官方网站上官方动态的一些文章可以看出,李水平在读博期间,仍以评价处副处长、处长的身份开展工作。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到,该网2010年11月18日发出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曹志祥等在河北考察》中写道:“2010年11月9日至1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曹志祥、教材处副处长李水平、中央教科所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魏向赤、清华同方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海波一行4人到河北张家口桥东区进行调研。

  2013年10月21日,另一篇官方动态《广州市南沙区举行〈教育国际化背景校长领导力培养机制研究〉课题》中,李水平仍作为评价处处长出席活动。

  在该网站2014年3月18日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田慧生主任莅临南沙小学调研指导》中写道:“3月13日上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田慧生主任、评价处李水平处长、评价处赵丽霞等专家组,在李爱华局长、陈愿副局长等区教育领导陪同下,莅临南沙小学开展调研工作。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教材中心为李水平修改招聘条件”的问题时,该负责人表示,“招聘条件是集体研究的结果,也符合职位需要。由于2013年的招聘条件要求太高,6个岗位最后只招到2个人,经过综合考虑,所以今年放宽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