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02家!这些“散乱污”企业9月底须完成整治

04.06.2019  21:01

全市对“散乱污”企业实施“零容忍”。今天(4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并通报各镇街(园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 目前全市建立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已累计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23298家。其中今年1月-5月整治“散乱污”企业1.1万家,还有31802家“散乱污”企业须在9月底完成整治。

散乱污”企业实施销号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耀辉介绍,“散乱污”企业具有污染大、缺证照、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特征。整治“散乱污”企业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为此,我市出台方案、建立清单、部门联动、高压整治,在过去一年就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13073家。

从目前统计数据看,松山湖、洪梅率先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今年前5个月11593家“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但我市还有31802家“散乱污”企业有待整治,其中,清溪、长安、塘厦、虎门、凤岗、大朗、常平、寮步、茶山、大岭山、石排、厚街、万江等13个镇街均有上千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形势还比较严峻。

目前,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将 “散乱污”清单向全社会公布,每月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实施销号管理。对于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将及时增补,对完成整治的企业及时下架销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直至清单内企业清零。

促进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东莞改革开放以来制造业发达,中小微企业众多但环保意识相对薄弱,加上过去产业规划、产业布局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搞一刀切。” 陈耀辉如是说。

在整治过程中注重改造提升,积极引进第三方服务平台,为“散乱污”企业义务提供上门环评咨询、现场勘查等服务,帮助企业整改提升。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期限依法补办相应的手续,促进企业合法环保经营,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陈耀辉强调,从7月起,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将全面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照整治清单进行严格执法,倒逼其整改,对拟关停、搬迁企业进行清退,并在9月底前完成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事实上,留给各镇街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时限已经不多,对仍在观望的“散乱污”企业将进行严格的执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进行约谈问责。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 编辑 刘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