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

22.09.2014  20:18

  为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中的“80%县(市、区)理顺政府举办敬老院的管理体制”的工作目标,9月19日,省民政厅、省编办联合在广州召开全省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会。省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副处长李学经同志和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张东霞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科(处)长,各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韶关、东莞、中山、江门四市分别介绍了本市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政策出台及推进情况的经验,为全省提供了借鉴学习的模式。

  针对各地市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省编办李学经副处长从明确登记范围、规范登记程序、依法许可登记等方面进行答疑解惑,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指导。他强调,敬老院作为政府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唯一场所,明确其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进一步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对于做好底线民生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各地编办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和协调民政部门,共同推进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省民政厅张东霞处长对前期全省各地开展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省政府对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有关文件精神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勇于担责。各地要充分履行社会救助职责,发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牵头作用,要及时将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工作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二是要倒排时间。各地要根据实际工作完成进度,制定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落实方案,指定具体责任人,细化安排,倒排时间表。三是要全力督办。各地要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到逐级督办、层层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