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广东省“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的通知

30.05.2014  12:03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总工会、文广新局、文联、作协,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会工作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支持参与推动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按照工会十六大总体工作部署,全国总工会、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将联合组织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在广东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创作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采风创作出能够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劳动模范的深切关怀和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歌颂我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集中反映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文化艺术精品;实地辅导培训一批深受职工欢迎的文艺骨干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向职工进行慰问演出活动;展示展演职工文化建设成果,激发亿万职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二、内容要求

(一)组织开展采风创作活动。组织省市级或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向职工群众学习、拜职工群众为师、与职工群众交友,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学、音乐、摄影、书法、美术、影视(含微影像)等作品,特别是要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爱职工、关心劳模、关心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谱写成诗歌、小品等文艺作品,展现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和劳模风采,反映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精神风貌。全年组织不少于3次采风创作活动,采风创作的成果作为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条件之一。

(二)组织开展培训辅导活动。积极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工会文化阵地,组织一批热心职工文化的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辅导和培训职工文艺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为繁荣职工文化生活,开展职工文化建设培养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深受职工喜爱、长期活跃在基层的职工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队伍,为基层开展职工文化活动提供人才队伍保障。全年组织不少于3次培训辅导活动,培训辅导人(次)数作为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或优秀个人条件之一。

(三)组织开展慰问演出活动。协调各市总工会工人艺术团和社会艺术院团,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专业和业余演出团体、企业的职工艺术团队等,利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结合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对基层和职工进行慰问演出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深与职工群众的情感交流。全年组织不少于3次慰问演出活动,慰问演出的次数、观众人数和演出效果作为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条件之一。

(四)组织开展展示展演活动。各级工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广泛搜集和整理产生于企业和职工中的诗词、歌曲、舞蹈、书法、美术、摄影、短篇小说、微影像等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流动展示活动;选择适合进行舞台表演的文化艺术成果,利用演艺“大篷车”等形式进行巡回展演活动。全年组织不少于3次展示展演活动,将展示展演活动的次数、效果和社会影响作为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条件之一。

三、具体措施

(一)组织领导。广东成立由广东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宗文任组长,广东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郭泽宇,广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树,广东省文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曹利祥,广东省作协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杨克任副组长的广东省“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各市也要成立由总工会、文广新局、文联、作协组成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审。各市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归纳整理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的成果,形成3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广东省“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报送内容要求另行通知)。2014年10月开始,广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审,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艺工作者报全总参评。

(三)总结表彰。2014年12月,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文件形式进行总结表彰。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优秀文艺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并按程序向相关省(区、市)总工会推荐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对活动成果进行归纳整理,将深受职工喜爱的文学作品、脍炙人口的歌曲、诗词等汇编成册,让优秀文艺作品在职工群众中广为传播。

(四)营造氛围。各地工会、文广新局、文联、作协等社团单位要依托和借助各种资源,争取社会各方对创作实践活动的支持和帮助。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对创作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要注意总结推广,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参与和支持职工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1511室

联系人:广东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邝向阳

联系电话:020—83872877、13602883314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