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我国警方首次安排外国警察来华交流学习
杨明华 李锡伟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中斐两国警务交流,公安部邀请2名斐济警官到广州市公安局进行交流学习,进一步加强与我国的警务合作与交流。据了解,此次斐济警官来穗交流活动是我国警方首次安排外国警察来华交流学习。在为期3个月的交流学习期间,2名斐济警官将重点交流学习包括警务理念、队伍建设与管理,科技强警、大型活动安保、外国人管理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的经验和做法,广州警方将邀请其参与配合一线执法部门相关日常警务活动和参加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7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小明会见了来穗交流学习的斐济警方卡辛督察、突伊瓦加警长一行。
江小明副局长首先对2名警官来穗交流实习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广州市概况和广州警队的基本情况。江小明希望双方继续加大合作力度,积极探索情报交流、专家互访等合作方式,在出入境管理、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应对恐怖主义、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不断拓展交流领域。
卡辛督察和突伊瓦加警长对广州警方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学习,能够学习广州警方先进的警务理念和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广州在警务方面的友好合作和信息交流。
当天,卡辛督察和突伊瓦加警长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广州警方指挥中心可视化指挥调度区、110接处警大厅和应急联动决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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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警察队伍创立于1874年,当时叫做斐济武装警察,这是殖民时期警察的一种传统存在方式。当时酋长们手下有称为Bati的勇士,这些勇士为部落的保卫力量,同时也执行警务工作。殖民主义的到来,改变了原有的警务工作方式,并在殖民者的引导下,斐济警察有了传统的制服和执法机构。
1970年,斐济独立后力求变革,不断参与地区和国际活动并受到认可,并于1971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迄今为止,斐济已经参与过12次联合国维和任务和1次所罗门群岛地区援助任务。
目前斐济警方对我国的警务模式非常推崇,并希望中方能协助对其整体警务体系和执法能力进行设计和改革,且其已在个别部门参照我国的警务模式进行了初步变革。如斐济警察的行动指挥中心,就是在斐济10名高级警官培训团于今年5月份在北京警察学院接受培训回国后,立即参照我国110指挥中心的模式进行改造,改变其以前功能不清的工作方式,设置了专门的视频监控室、情报资料录入室和指挥室,且正研究配置情报研判人员对全国的警情进行研判工作。
今年7月、8月,在斐济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陈某等3名我国重要逃犯先后在斐济被抓获并遣返回国,这是中斐警方于2011年4月签署警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在执法领域的首次成功执法合作,为今后中斐的警务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中斐签证互免政策即将实施,国内犯罪分子极可能利用便利的通关政策,把斐济作为潜逃地或中转地逃避打击,预计中斐警方将来在缉捕逃犯方面的合作会越来越多。
斐济警方来穗交流学习 -
广州17:24 03.07.2014 广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