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领域将有专项资金
昨日,广州市发改委在官网公开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透露,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将用于支持广州市新兴产业领域。
《办法》称,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是指广州市本级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按法定程序纳入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包括2013年开始,连续安排共计40亿元用于设立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的财政专项资金;和201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安排12亿元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60亿元。
《办法》所支持的新兴产业,是指《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居于主导性地位,处于高成长过程中的产业。
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遵循分类扶持、聚焦重点、上下联动、公开公正等原则。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将作为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资金年度预算,提出并下达资金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报批、验收等工作,并对具体项目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办法》透露,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广州市新兴产业领域,具体支持项目范围包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配套国家、省项目,投资基金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推广应用项目在列。
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对象是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补助、补贴条件的公共机构、企事业本位和个人,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各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年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式分为组建引导基金投济、直接股权投资、补助、补贴四类支持方式、企业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办法》透露,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贴费用于新能源汽车等专项实施细则另行制订。《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申报审批程序
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申报指南——资金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市发展改革委或其他主体符合性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择优选择项目、拟定支持项目名单——社会公示——确定项目并上报市政府审批——资金拨付——后续开展回收投资、项目验收等其他程序。
记者唐珩、实习生李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