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社会抚养费不应部门自肥

30.07.2014  11:21

   观点

  此次专项审计未提及社会抚养费用在哪里的问题,广州市财政局曾接受记者采访称,社会抚养费作为行政性收费收入中的一项子收入,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征收,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纳入区地方财力统一使用,作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一部分,统筹用于同级财政计生支出。然而,“纳入地方财政”的解释显然没有完全打消公众疑问。在现实中,类似社会抚养费这类罚款收入往往与部门利益挂钩,成为公众不满收费最主要的原因。

  面对公众和媒体“巨额社会抚养费用途成疑”的质疑,计生部门解释,财政每年都会根据计生部门的需要做一个合理预算,支出除了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费用,还包括基层计生服务站所的建设、奖励计生家庭、计生并发症与失独家庭扶助等工作。

  广州市直单位一位干部告诉记者,只要本单位上一年度没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般每人可领2000多元的“计生奖”。多位学者认为,即便不存在“部门自肥”的情况,用社会抚养费来贴补计生工作,特别是给公职人员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发计生奖,必会引起社会反弹,这也给未来收支公开埋下了一颗炸弹。

  包括韩志鹏在内的一些代表委员建议,社会抚养费应与交通罚款一样,直接向银行专户交钱并予以公开,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中山大学公共预算学副教授牛美丽说,在一般公众看来,收上去然后经过财政统筹又拨付到计生部门,与自收自支没有太大的区别。要消除公众疑问,首先要做到的是征收的公开,要收得明白;其次,计生部门要自律,不要乱发福利,乱开支。 新华社

(原标题:社会抚养费不应“部门自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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