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增新型产业用地 3成建筑面积可配套办公、生活服务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开始公示,其中新增了一种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不低于3.0,计容建筑面积的30%可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而且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
新型产业用地(M0),是指为适应创新型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空间需求,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清洁生产等环节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省内深圳、东莞等地,已经相继出台政策,对新型产业用地进行规范和管理。
本次《办法》将工业用地分为普通工业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M0)两大类,普通工业用地又分为三类:一类工业用地(M1)、二类工业用地(M2)和三类工业用地(M3)。《办法》规定,新型产业用地(M0)原则上在主城区核心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范围、第二中央商务区、东部沿江发展带等商务集聚区以外选址,优先在科技创新平台、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等范围选址。
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不低于3.0,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0.8。无行业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及以上多层厂房。
新型产业用地(M0)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独立占地建设的,其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0%。而普通工业用地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
《办法》明确规定,建立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资格审查制度,由所在区政府组织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科技创新、商务等部门对新型产业用地(M0)申请引入的产业投资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审查结论作为新型产业用地(M0)的供地依据。
(广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