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炉新方案:建设进度过慢项目用地指标收回

27.05.2015  10:38

东莞盘活土地资源,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记者 郑志波 摄)

东莞市《盘活和周转市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工作方案》出炉

东莞时间网讯 为盘活土地资源,进一步拉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市重大办在对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使用及周转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盘活和周转市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从《方案》中获悉,逾期不开工或建设进度过慢的重大项目,在取消其重大项目资格的同时,将收回用地指标,调整或置换给急需用地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拖延建设工期的项目 进行用地指标周转

市重大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重大项目早日动工、早日建成、早日达效,真正用好用快用活用实有限的土地资源,将对已配备用地指标而不能按承诺如期动工建设,或以种种理由拖延建设工期的项目,进行用地指标周转,盘活用地资源,进一步拉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

方案》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审查批准确定的市重大项目,坚持优先配置资源、享受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待遇等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用地供给上,在保证学校、医院、水电、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必须贯彻“以用为先,急用先配先供,快用快配快供,不用或慢用的要调整使用”的原则,以保证“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具体来说,由市重大办根据市重大项目在用地报批、规划设计、环境评价、供地组织、工程报建等前期工作动态和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进度情况,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向市政府提出重大项目及用地指标调整(调剂)周转的意见建议,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属于项目调整(调剂)周转的,会招商引资部门结合项目储备情况统筹筛选优质的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盘子,报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属于用地指标调整(调剂)周转的,由市国土部门会相关镇街(园区)办理收回用地指标等相关手续。

无法继续建设的已动工项目 地块由镇街回购

记者从《方案》中获悉,对于用地报批材料、供地材料、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重大项目,将采取严格的竞争性配地机制,按照市国土、规划等部门下达的报送节点时限,先报先得,迟报不得,过期不候,以充分调动相关镇街(园区)和项目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讲求效率。

特别是对于投资意愿不强、以种种理由搪塞而逾期不开工或建设进度过慢的已批未供的重大项目,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调整或置换:一是已批已推填土或完成基础建设的,在原址上直接换项目(跨镇调剂重大项目可实行税收分成)。二是已批未推填土的(保持农用地状态),实行收回指标,调整给其他项目使用。

而对于已办供地手续,项目工程已动工建设,由于市场变化或企业资金链问题等原因,后续工程已无法继续建设的重大项目,采取对该项目地块按当时交易价、地上建筑按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由所在镇街(园区)政府回购,用于安排新引进的项目,以盘活土地资源,减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