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万元买车定金 无法上深圳牌退定金遭拒起诉车行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男子温先生称,去年年底,他到东莞某车行买车,销售人员承诺可以上深圳牌。结果交了一万元定金后,却被告知无法上牌,定金也不能退。双方因此曾到市消委会南城分会调解,但未能成功。
无奈之下,温先生将车行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购车定金共2万元。 昨日的庭审中,车行则否认“购车上深圳牌”的承诺,并称是顾客单方面毁约因此不予退还定金。
原告:上不了深圳牌又不退定金
温先生说,2014年11月12日,因为业务需要,他到东莞一家汽车有限公司打算看车并买车。在这家销售福特汽车的车行,他看中一款福特轿车,双方谈好单价143900元,同时约定交易的车辆的车身价、上牌、 保险 及购置税共计151800元。车行当时承诺,可以按照温先生要求上深圳机动车牌照,并同意按温先生的要求购买保险。为此,温先生支付购车定金10000元。
随后,温先生回家等候车行的通知交车上牌。但过了几天,车行的销售人员陈某电话通知他,无法按他的要求上牌,要他前去协商退还定金。为此,温先生前往车行协商退还定金手续。协商中,车行主管人员拒不认可其销售人员做出的上深圳牌的承诺保证,并以温先生放弃购车属于单方违约为由,拒绝全额返还定金,要求扣减部分费用。
温先生不予同意并据理力争。双方经多次协商,今年1月22日,车行主管人员同意返还全部定金,并要求温先生提供 银行 账户。为此,温先生于当日14时37分向被告主管某通过短信发送了银行账户,但车行又以种种理由不同意全额退款。
鉴于车行多次出尔反尔,2015年3月初,温先生向市消费者委员会南城分会投诉被告的欺诈行为。车行收到消委会南城分会的调查和调解建议后,拒绝和温先生和解并拒绝退款。
温先生认为,该车行作为一家知名品牌汽车特许经销商,理应与其汽车制造商品牌一样,诚信为消费者提供汽车销售、汽车售后服务。现车行在销售时通过虚假承诺欺诈原告交付定金,且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故意将保险销售、上牌服务全部强制打包销售,更气愤的是在其提供给的保险销售、上牌服务中又故意不将其销售人员做出的承诺保证写在该购车合同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车行退还其购车定金10000元及双倍返还购车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