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10月1日后将对未上牌仍上路行驶电动车开罚
7月21日,广州召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林圣康在现场介绍,今年以来,针对超标、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每天设置104个高峰岗、54组“羊城铁骑”,加强常态管理。交警部门提醒,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开罚,请市民尽快登记上牌。
交警部门依托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这个平台,通过常态管理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先后联合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22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0.25万宗,其中电动自行车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4.39万宗。
去年11月2日,广州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为方便广大市民登记上牌,全市共设置警邮上牌网点165个,带牌销售门店2158个。为避免涉嫌超标、非法改装等车辆通过相关渠道取得牌照,交警部门采取了严格审核申请资料、系统自动校验、统一后台审核和现场严格查验等方式进行多重把关。截至目前,后台审核退办的不合规车辆约10万辆,现场查验审核不予通过的不合规车辆约3.5万辆。
在加强宣传曝光方面,全市设立174个“五选一”交通劝导教育点,通过广州交警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超标和非法改装的危害,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发布博文267条、短视频58条,系列短视频播放量达5亿次。定期曝光外卖企业违法数据排名,推动企业加强违法骑手惩戒。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结构、重量、速度,更改原厂控制器或更换大容量电池,将使车辆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按照广州市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请市民群众尽快办理登记上牌;过渡期号牌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请提前做好相关规划。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郭苏莹 郎慧
【实习生】郑舒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