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粤率先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亚茗 徐林 通讯员/粤科宣)10多年前,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科技体制改革,实现了科技创新的历史性跨越,区域创新能力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如今,我省又出台全国首部促进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进行新一轮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在2014年即将落幕之际,笔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这个称之为“阳光再造”改革行动的一系列具体改革措施,已经开始实施。包括省和17个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将业务纳入公开透明的平台统一管理。
在“阳光再造”行动中,省科技厅根据从科研到产业的创新链条特点,重新设置了科技计划体系,整合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科技项目的管理更高效和科学。同时,调整科技管理部门的处室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和内外部监管,保障科技经费和业务管理的分权制衡和公开透明。
今年5月开通的“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是实施“阳光再造”行动的重点,全省科技项目从征集指南、申报、评审、立项,直至考核验收的全过程,每一个流程的信息都能在该平台上反映出来,并且实时向公众公开,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在项目评审等重要风险点上,平台可实现异地评审、双盲评审、评审录像录音等功能。对于违反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系统将自动进行屏蔽、拒绝处理,预防相关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违规操作的可能。惠州、肇庆、茂名、清远、潮州、汕尾、湛江、揭阳、汕头、河源等地也并入这一平台。
此外,一批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新法规,从今年10月起在我省启动,以完善从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多个环节的监督审查和业务流程。
目前,“阳光再造”行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科技部的肯定,提升了科技管理整体水平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