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评论:《公办院不该拒收失能老人》
在宁夏9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无一家专业照顾失能老人。目前宁夏仅有的1万多张养老床位,在无法满足正常老人社会养老需求的前提下,拒收失能老人成了潜规则。
可以说,宁夏只是失能老人“失重”状态的一个缩影,失能老人被养老院拒收早就不是新闻,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在“老年人”这个名词下,还有许多分类,“失能老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类别。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前提“老”要健康,要是处于失能状态, 这个“宝”未免太烫手,家庭照顾有心未必有力,社会养老机构又不愿意接手。
如果不考虑养老院性质,纯粹从经济利益角度,收养、照顾失能老人确实是一件不经济甚至是“赔本生意”,一是失能老人护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照顾成本重、硬件投入多,成本之外还要盈利的话,老人家庭未必负担得起;二是潜在风险大,失能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个别不讲理的家属一闹事,赔偿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对养老机构来说,也许几年的辛苦就白费了,且会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养老机构宁可少收点钱,也要健康的老人入住,而对失能老人敬而远之。
面对这种困境,难道就让数以千万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处于失护状态吗?当然不是,公办养老院有责任,也有有义务托底,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安放一个老有所养的梦想。政府承担着“保基本、保困难”的基本功能,用公共财政建造的养老院有责任为最困难的老人兜底。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最不该拒收失能老人的是公办养老院,拒收便是失职。
当然啦,坐而论道很容易,躬身实践却很难。地从何来、钱从何来、人从何来……前路似乎荆棘丛生。困难总是有的,但钱不是唯一因素,意愿有时还是很重要的。将失能老人养老放问题在心上,公共财政舍得投入,假以时日,就会逐步完善起来。否则,困难永远是困难,乱麻永远没有被解开的可能。(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