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广东将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

14.03.2016  18:00

  记者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可以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网络发票了。广东国地税深化合作共同开发的广东电子税务局也将于5月同步推广。纳税人办理相关发票业务、申报、出口退税也不用再多头跑、来回跑,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可在广东电子税务局搞定。 

  据悉,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具有发票全流程网络化、关键环节无缝对接、打击发票用假造假的三大特点,将实现传统发票服务的重大创新。借助该系统,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门户网站、IPAD登陆电子税务局,而且发票领用、开票、核销、查验等全发票业务流程均可在互联网上完成,开票数据将实时上传至云端,纳税人用电脑和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开具发票,还有二维码参与发票查验、摇奖等服务,真正实现了发票业务全流程在线化、数据化、便携化。

  据悉,目前电子(网络)发票的系统开发已实现和主要征管系统的数据聚连整合、无缝对接。数据标准做到一体化、标准化,为深化发票大数据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纳税人使用电子(网络)发票后,其领用、开具、查验等可以通过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发票数据实时上传到税务机关和受票单位,可有效制约违规开具发票、打击发票造假用假行为。更有利于国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和发票的信息化管理,推动“风险共治”的税收管理新模式。 

  据广东省国税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处长陈学著介绍,此次推行的电子网络发票和全国范围内已推行的电子发票不同。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针对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已在去年开始全面推行。但目前全省仍有105万户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不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范围之内,因此不能开具电子发票。为进一步便捷剩下这105万户纳税人,以及接下来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广东国税依托电子税务局打造了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届时,全省国税纳税人将全面享受足不出户开具发票的便利。 

  自去年以来,广东省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制定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在2015年11月正式启动广东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旨在打造以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为原则,以现有各类办税及服务信息系统为基础,构建包括电子办税服务厅、电子工作平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支撑系统在内的“一厅一台一档案一支撑”功能架构的创新型智慧生态系统。电子(网络)发票系统是电子税务局一期建设的重头戏,建成后将为纳税人提供网上领票、网上开票和网上验旧等服务,并通过采集发票明细数据,实现发票的领用、开具、查询和数据应用等环节的网络化监控和管理,同时,为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税收征管工作提供发票信息服务。 

  “面对即将到来的‘营改增’全扩围,必须未雨绸缪、把握大势,紧紧抓住互联网+大数据这个重要抓手,通过电子(网络)发票系统让基层办税服务厅减负、让‘营改增’纳税人减负、为我省‘营改增’全扩围工作保驾护航。”这是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在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建设之前提出的要求。据胡金木局长透露,此次“营改增”扩围后将有84万多户地税主管的营业税纳税人,其中有接近20万户营业税纳税人是使用地税版“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的。针对这部分纳税人,电子网络发票的全面推广,将延续原营业税纳税人的开票习惯,保障“营改增”平稳过渡。 

  胡金木局长表示,“互联网+”的工作思维为税收工作带来了革命性的推动力。依托电子税务局建设,广东国税在“互联网+税务”的探索已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作为一期建设的重头戏,电子(网络)发票系统正处于紧锣密鼓的最后攻坚阶段,计划力争在3月底完成系统开发、4月测试培训、5月1日全面推行,破解长期存在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排队买票、发票业务量过半等难题,为全省“营改增”全扩围工作保驾护航,努力打造“互联网+税务”的样板精品。

编辑:张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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