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惨剧,“不该发生”的何以发生
昆山惨剧,“不该发生”的何以发生(一线视角)
王伟健
为什么在一次又一次的事故面前,我们不能汲取血的教训?在奔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理应有更多的安全意识、更好的防范能力,理应有更强的责任心,更到位的监管方式
车间里,已被气浪和火焰燃爆得一片狼藉;一位参与救援的警察抬完尸体后,“难受得吃不下饭”;治疗的医生看着手术台上的一个个被烧伤的工人,“想哭却哭不出来”;献血站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连抽血的护士都累得躺在地上睡着了……“71人死亡,在院治疗186人,绝大多数人重伤”,这两天,目睹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惨烈的爆炸现场,奔波在医院的紧急救援中,作为一名多次采访过灾难现场的记者,我还是感到揪心的疼痛和震惊。
这本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惨剧。虽然,国务院调查组还未公布调查结果,但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消息称,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疑似因粉尘爆炸引起,初步判明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在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门口,一名来自安徽的员工家属向我哭诉,有员工之前就向企业反映过粉尘问题,可管理方无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一名曾在该工厂工作过的陕西小伙说,抛光车间的工序主要是给汽车轮毂毛坯打磨、抛光,车间内噪音、粉尘很大,温度高,而发生爆炸的抛光二车间流水线间隔一米,工作人员间隔50厘米,人员密集。还有员工透露,出事车间之前就曾发生过一次事故,只是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了了之。有员工还表示,他们未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
这一个个忽视安全生产的细节,让人想起了安全生产中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个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采访中更了解到这样一些细节。
早在今年3月20日,出事企业所在的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就曾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各企业负责人观看事故警示片,并签署责任书,管委会负责人要求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功夫在平时”“警钟长鸣”;
4月16日,与昆山一江之隔的南通,也发生了一起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之后,针对安全问题,有关部门也紧急部署,要求省内各地企业排查隐患;
就在爆炸发生前的一个月,7月初,江苏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也曾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听取当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及机构能力建设情况汇报,并检查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回望这些“部署”“措施”,再看看这场特大事故,几乎所有人都在追问:为什么“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之下,还是酿成了如此惨烈悲剧?我们的“警钟”是不是只停留在口号文件中、电话传达中,而没有真正“敲”在实处?我们的工作检查、监督机制是不是走了形式、留了死角?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只是表面应付、阳奉阴违?如果相关企业真正能吸取其他地方的教训,真正做到“功夫在平时”,在各个安全环节上严防死守,又何至于引发如此重大的事故?
有外地记者对我说,这起事故让人震惊,也让人忧心。从全国来说,昆山的企业起步早,整体较发达,也因为是“世界工厂车间”,管理水平相对规范。就以出事的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来说,这是美国通用汽车指定供应商,并获得了ISO14001以及美国OEM等认证。这一方面说明,无论再发达的管理、再先进的技术,也绝对不能对安全问题抱有侥幸心理、有丝毫大意,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对所有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一记重重的棒喝呢?
每次亲临这样的灾难现场,虽然地点不一、原因不一,但事故所带来的巨大的悲痛是一样的,所反映的深层问题还是一样的。为什么在一次又一次的事故面前,我们不能汲取血的教训?在奔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理应有更多的安全意识、更好的防范能力,理应有更强的责任心,更到位的监管方式,避免这些不该发生的事故。
(作者为本报江苏分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