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窝案: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被判死缓

20.08.2014  13:30

  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

  #法制晚报快讯# 【铁道部窝案 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被判刑死缓】上午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单独或伙同情妇钟华收受煤老板款物共计2000多万元。除刘志军被判死缓外,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及情妇、丁书苗均未判。

  55岁的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今天(8月20日)上午,北京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闻清良单独或伙同其情妇钟华(另案处理),先后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 的职务便利,为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 司、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北京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闻清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情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 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闻清良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 刑,鉴于本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等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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