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广州家长要履行接送幼儿入园的责任
校车不安全怎么办?学生乘车不便怎么办?广州将解决这些问题。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3月2日,广州市教育局对《通知》进行解读。
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在2017年11月印发了《广州市实施办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完善、补充相关措施,不断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确保学生安全。
此次办法的《通知》突出特点包括:
明确由区政府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明确各单位职责。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上下学和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校车使用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承担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营工作;
明确幼儿家长要履行接送幼儿入园的责任;
加大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有哪些主要措施?广州市教育局进行解读,主要包括:
要求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工作。要求所有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或二手专用校车,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要求压减不必要校车数量。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车,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学生乘车需求,科学控制校车总量,严格审查校车配备数量和运行线路;
要求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建立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城市道路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安排人员通过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监管校车运行情况,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可由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
要求规范校车合理运行。严格控制校车运行范围,科学控制寄宿制学校校车的数量,校车原则上不能跨市运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校车接送学生时,学生在途时间为正常上下学时间段,即早上7时至8时,中午11时30分至14时,下午15时至18时。
要求加大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校车交通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管理人的责任。
记者马立敏 通讯员穗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