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明起实施:导游有权举报不文明游客

30.04.2015  14:23

  五一起实施旅游新规 导游有权举报不文明游客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已发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在指导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是国家旅游局首次对旅行社服务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提出专门的行业服务标准,首次将“文明旅游”以旅行社行业标准的形式明确下来。《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则是规范文明旅游引导的第一个专业性行业标准。据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导游、领队能发挥好正面引导和督促提醒的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据起草者介绍,《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从法律法规、风俗禁忌、绿色环保、礼仪规范等总体的内容要求,到吃、住、行、游、购、娱,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具体处理,都做出了相应的要求。针对旅游者如厕环节的不文明行为,该《规范》对导游领队引导游客文明如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包括提示游客维护卫生设施清洁、适度取用公共卫生用品,并遵照相关提示和说明不在卫生间抽烟或随意丢弃废弃物、不随意占用残障人士专用设施等;甚至对野外环境下的文明如厕引导也进行了说明。值得一提的是 ,《规范》还赋予了导游领队通过旅行社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游客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权力 。 (记者 田虎)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

传播虚假气象预报可警告罚款,甚至追究刑责。记者从广东省气象局获悉, 中国气象局最近审议通过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非法发布气象预报可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传播虚假气象预报,或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所指的气象预报包括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据悉,根据我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5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则进一步明确,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研究形成的气象预报意见和结论可以提供给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制作气象预报时参考,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然而,随着信息传播技术和新媒体的飞速发展,网站、微博、APP等媒体纷纷参与气象信息传播,但是在传播过程中存在传播信息来源不详,传播虚假、夸大信息,传播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省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3月31日,大量福建当地的营销账号开始转载标题为“高颜值17级超强台风美莎克清明后影响福建”的微博,该微博最初来自某气象爱好者微博。营销账号又将其断章取义地附加“65年来最强台风”“17级超强台风将于清明后正面袭击××”等吸引眼球的标题。“该信息迅速扩散并被大量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引起了部分公众的恐慌,不少民众精神紧张并纷纷求证消息的真实性,部分民众因为该消息变更甚至取消了清明假期的行程。”省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之后,中央气象台接受媒体采访进行辟谣,并于4月4日在公众微信号和新浪微博账号“中央气象台”上发布官方消息进行辟谣,随后各网络媒体转述辟谣消息,至此该谣言才得以消弭。(南方日报 谢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