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景区漂流,先看有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本周关注
南都讯 近日有读者向南都报料,称惠东县的南山漂流景区目前属无证经营。记者随后在惠州市体育局查询得知,该景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标准,没有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仅游客在游玩过程中的安全没有保障,并且出现意外时,保险公司有可能不予赔付。
据惠州市体育局公示,在今年7月时联合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安监局、旅游局对全市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南山漂流景区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早在去年已经过期,并未到体育局提出续期申请。而目前南山漂流景区目前仍在对外经营,每日接待游客数量高达数百人。
根据《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原经营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动失效。惠东县体育局表示已对该景区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景区仍未到体育局办理相关证件,接下来将提交相关资料予以查处,无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理。
记者对南山漂流景区进行电话采访时,景区的工作人员否认当前属于无证经营:“我们现在有嘛。”当记者提出8月5日已和惠东县体育局确定该景区未办理“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时,景区工作人员以杂意太大为由挂断电话。
[特别提醒]
在无证经营的漂流景区,受伤或难获保险赔偿
惠州市体育局提醒市民,漂流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需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场所、器材、设施的有关证明;从业人员接受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知识培训的证明或者执业资格证明。符合项目要求的救护设施和救护人员的情况等,体育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方可由体育局颁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景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者,项目可能未达安全标准,市民在游玩过程中较危险,安全没有保障。且由于漂流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景区没有获得相关执照,即使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也有可能对此拒绝赔付。惠州市体育局提醒市民,该局对惠州所有漂流景区都要求“亮证经营”,即景区应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挂在游客最容易看到的显眼处,市民可据此来判断该景区是否已通过体育行政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