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4.05.2014 15:30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4〕第11号
各有关单位:
5月21日至24日上午,我省北部、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先后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降水过程。预计,24日-26日,我省雨势明显减弱,大部市县先后转晴热天气。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5月24日11时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2014年5月24日11时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4.05.2014 15:3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