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2.04.2016 23:29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8号
各有关单位:
4月22日早晨4时,一条飑线从广西移入我省境内,自西向东影响我省大部分市县,并给粤西、珠江三角洲市县和清远带来了8级~10级雷雨大风和短时强降水。
预计,未来一周我省将持续有大范围的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过程累积雨量可达150毫米~250毫米,少数市县可达300毫米左右,并伴有8级~10级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4月22日09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6年4月22日09时0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2.04.2016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