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例行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将每月召开一次

13.07.2014  20:34

  自2月21日召开2014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已举办6场,成为最高检对外发布检察新闻的常态。最高检近日通过的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规定,例行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情况,对外发布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重要会议、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

  据悉,最高检新闻发布会内容主要包括: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和其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案件有关情况;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有关的重大突发敏感案事件;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的事项。

  新闻发布会形式主要包括例行发布会、专题发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情况,对外发布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重要会议、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专题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等进行回应。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内容,邀请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发布新闻稿,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必要时,邀请有关院领导出席发布会。除召开新闻发布会外,也可采取发布新闻通稿,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声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发布新闻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记者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