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市区14条道路临时泊位不再设“月保”,向市民开放

10.12.2021  23:30

大洋网讯 近日,记者了解到,由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越秀区长堤大马路、侨光路、大沙头路、大沙头三马路、六榕路、教育路、德政路、东湖西路、明月二路、光塔路、菊湖街、荔湾区桨栏路、杉木栏路、光复路14条道路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到期,车辆停放服务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市道路事务中心正式接管上述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资料图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苏俊杰 摄

接管后将不再设立“月保”,所有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

据悉,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由市道路事务中心接管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将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市道路事务中心接管上述14条道路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后,将开展优化改造及高位视频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改造施工期间,涉及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暂停收费。如有已预付2021年12月31日之后车辆停放服务费用的车主,请抓紧联系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费。

泊位优化改造后,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管理模式

据介绍,为提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使用周转率,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改造完成后将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管理模式,并按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实施收费管理。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完成缴费后即可申领电子发票。市道路事务中心派驻现场的泊位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下一步,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将加快推进高位视频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将启用“视频识别”“无感支付”等信息化技术,为市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停车体验服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 交通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鹤涛 通讯员 交通宣(署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