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月将增加教师招考批次 临聘教师入编须公开招考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姚卓文)近日,“深圳大鹏新区两位临聘教师在合约期满后未被续聘”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记者昨天从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获悉,按照我市临聘教师的相关规定,学校在事业编制空缺限额及事业编制的15%-20%内可聘请临聘教师,依法与临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聘任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深圳临聘教师入编必须通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考,深圳将在10月份增加中小学教师招考批次。
临聘教师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大鹏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临聘教师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管理。根据该办法,学校因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以及新改扩建学校教学等需要,可按照规定程序,在事业编制空缺限额及事业编制的15%-20%内聘请临聘教师,依法与临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临聘教师一般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聘任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确定是否续聘。“临聘教师与学校因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处理。”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暑假,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9〕84号)“学校临聘教师数不得超过‘事业编制’的15%-20%” 的规定,大鹏新区对超过比例的临聘教师在新学年合同期满后不续聘,并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经济补偿,但葵涌第二小学的袁飞玲、李秀珍2名教师对未被学校续聘表示不满。
袁飞玲、李秀珍2名教师所在的葵涌第二小学根据学校新学年岗位需求情况,对该校临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决定对袁飞玲和李秀珍等临聘教师在新学年不续聘。大鹏新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位老师曾经先后在大鹏新区三四所学校工作过,多次参加过市、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考试,但由于未通过公开招考,一直无法入编。对此,学校也非常体谅他们的情况,提出为他们寻找工作机会,介绍他们去民办学校教课等,为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不过,袁、李两位老师仍坚持留在原学校做临聘教师。
增加中小学教师招考批次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12年,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逢进必考”为基本原则,须进行统一的公开招聘。深圳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的统一框架,按事业单位招聘的统一标准实行。临聘教师须通过参加每年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常态化的公开招考入编。
大鹏新区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大鹏新区将继续做好此次不续聘临聘教师的相关工作;大鹏新区教育、劳动等部门会积极介入,推动他们实现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不续聘教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不仅如此,我市还将增加中小学教师招考批次,预计在今年10月进行考试,对于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人员,鼓励其参加市、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考试,畅通临聘教师通过考试入编的渠道。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