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7月广东消费品市场平稳增长
2015年1-7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513.31亿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7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2.14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比6月回落0.1个百分点。
一、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长略快于城镇。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7月全省城镇消费品市场零售额15347.94亿元,同比增长9.8%;乡村消费品市场零售额2165.37亿元,同比增长10.0%,增速比城镇消费品市场高0.2个百分点。
二、餐饮收入增长加快。按消费形态分,1-7月全省商品零售15721.41亿元,同比增长9.7%,增幅比上半年略有回落;餐饮收入1791.90亿元,增长10.6%,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2个百分点。
三、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销售畅旺,石油及制品、汽车销售下滑。1-7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254.99亿元,同比增长27.3%;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201.84亿元,增长20.4%,增速居各主要大类商品前列。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128.63亿元,同比下降9.6%,降幅比上半年扩大0.5个百分点;汽车类零售额1986.69亿元,同比下降1.3%,降幅比上半年收窄0.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其他主要大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7.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2%,日用品类增长17.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9%,中西药品类增长16.8%,金银珠宝类增长15.7%,家具类增长15.2%。
四、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网上商品零售保持快速增长。1-7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429.09亿元,同比增长55.0%,增幅比上半年加快3.0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1.2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