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学季 这些骗术东莞大学生们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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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间网讯 9月份到来,东莞各高校陆续开学,又一批新生怀着对未来的憧憬进入大学校园。初来乍到的大一学生,因为人生地不熟、社会经验相对匮乏而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最佳诈骗对象。综合各地案例来看,目前比较常见的校园诈骗主要有冒充诈骗、兼职诈骗以及消费诈骗。针对这些诈骗行动,大学新生要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
案例1
冒充诈骗层出不穷
8月19日,刚刚申请了贫困生助学金的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及她的母亲接到一个以“171”开头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助学金发放”为由,要求徐玉玉在20分钟内到达ATM机旁。来到 银行 后,徐玉玉在ATM机上进行了操作,却未成功。这时,对方又通过电话询问,得知徐玉玉身上还有一张存了1万元的银行卡后,就声称那张交学费的银行卡尚未激活,要求徐玉玉取出9900元来激活,并将钱汇入指定账号,还谎称半小时内会将9900元存款及2600元助学金汇回。徐玉玉一一照做后,再拨打电话,却只能得到对方已经关机的提示。当晚21时许,徐玉玉因为被骗过度伤心,晕倒在父亲的三轮车上。抢救两天两夜后,不幸离世。
徐玉玉案发生后,在全国引起了重大关注。事实上,冒充诈骗类型多样,层出不穷,一旦没有甄别好,就会“中招”。新生入学,和学校的老师、同学还不熟悉。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这一点,通过电话、QQ等方式,冒充辅导员、教授、朋友,向受害者发布消息,要求对方借钱或者汇款。某些不法分子还会通过盗取账号,冒充绑匪、医生或者用户本身,向学生家长以孩子在校遇到车祸、被绑架等紧急理由实行诈骗。
即使是面对面,大学生对“熟人”也要多加小心。尤其开学活动日,人流量大,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主动和新生搭讪,以师兄师姐的身份“帮助”新生办理各种手续,取得信任,再实行诈骗,甚至直接偷取财物。
此外,公检法办案也是冒充诈骗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骗子常常以受害人医保、社保出现异常,包裹内查出毒品为原因和受害人联系,然后将电话转接给所谓的“公检法”机关人员,之后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或身份信息被盗用为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大学新生刚刚从高中毕业,社会经验不足,遇到这种事难免慌乱,易被假冒的“公检法”机关人员震慑到,掉入“陷阱”。
律师支招
问:像徐玉玉案这类电信诈骗,经常会出现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或者学校在职人员的情况。实施诈骗后,不法分子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如果诈骗不成功,在法律上会受到惩罚吗?
东莞市“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成员、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一飞律师:徐玉玉案行为人所涉嫌的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诈骗犯罪的结合,国家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徐玉玉案行为人采取了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徐玉玉案行为人同时涉嫌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在刑法理论中属于想象竞合关系,司法实践中,将择一重罪处理。如果诈骗不成功,则需判断行为人是否着手实施诈骗,如果在没有着手实施诈骗前就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诈骗不成功,则属于犯罪预备。如果在着手实施诈骗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诈骗不成功,则属于犯罪未遂。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