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公积金贷款月供可降低

17.01.2016  10:45

东莞时间网讯   今年1月1日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将下调为3.25%。但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分段计息、计息天数及等额本息还款等原因,2016年1月的月供额高于2015年12月的月供额。

2016年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以来,不少市民却发现,虽然此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但是自己2016年1月份月供额反而在增加。

对此,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积金借款人2016年1月份月供额增加的说明》(下称说明)。从说明可知,2016年1月的月供额之所以高于2015年12月的月供额,主要原因有三个,即分段计息、计息天数为31天以及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所谓分段计息即由于2016年1月份的贷款利息包含2015年12月份的部分日期和2016年1月份的部分日期,其中属于2015年12月的时间段,适用降息前的旧利率,属于2016年1月的时间段,采用新利率;而计息天数为31天,这造成比正常每月计息天数(30天)多了一天。

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新利率启用后,2016年1月应还本金比2015年12月增加。由此,当适用新利率时间段所降低的利息不能抵消计息天数增加及应还本金增加的影响时,2016年1月的月供额将高于2015年12月的月供额。1月额度增加的详细解释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可查询到。

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2016年1月份月供额需跨年度分段计息,含新旧利率计息,月供额反而偏高,2016年2月份起,月供额相对于2015年将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