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7月起汕头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04.05.2017  08:11

    以药补医即将成为历史。记者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会议了解到,汕头敲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间表,今年7月1日起汕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据了解,阶段来,汕头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加强人才培养、推动社会办医等各项工作。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核心,以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分级诊疗为重点。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实施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以提升区县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推动以市级三级医院为引领,不同类别、层级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托管关系。合理整合医疗资源,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通过一体化管理,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形成合力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医疗卫生自愿下沉,推进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公立医院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的服务通道,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据悉,在今年6月底前,汕头将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财政投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科学测算、合理定价的原则,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逐步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至今年底,基本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明确政府办医主体,实现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年均增长控制在10%以下。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按照工作部署,抓住重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医疗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编辑: 张伟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