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12月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规范》的通知 》(粤财采购〔2020〕1号)、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学校工作的安排,现将2020年1月至11月已完成政府采购情况公示并就2020年12月采购计划 (填报网址 :华南农业大学采购信息系统 )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0 年 1 月至 11 月采购情况公示
2020 年1-11月份采购情况汇总(截止到11月30日) ( 单位:万元 ) | |||||||||||
类别 | 委托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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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已完成项目数量 | 正在进行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 | 正在进行采购的项目数量 | 待采购项目金额 | 总计 | ||||||
货物 | 4405.85 | 26 | 511.61 | 5 | 91.77 | 5009.23 | |||||
工程 | 447.42 | 2 | 12250.4 | 1 | 0 | 12697.82 | |||||
服务 | 1401.1 | 8 | 510 | 2 | 0 | 1911.1 | |||||
总计 | 6254.37 | 36 | 13272.01 | 8 | 91.77 | 19618.15 | |||||
类别 | 校内招标 | 定点/协议供货 | 批量集中采购 | 电商直购 | 网上竞价 | 总计 | |||||
预算金额 | 项目 | 预算金额 | 项目 | 预算金额 | 项目 | 预算金额 | 项目 | 预算金额 | 项目 | ||
货物 | 738.33 | 25 | 2712.91 | 372 | 270.44 | 50 | 1187.32 | 899 | 30 | 1 | 4939 |
工程 | 221.4 | 6 | 3874.06 | 166 | 0 | 0 | 0 | 0 | 0 | 0 | 4095.46 |
服务 | 1524.6 | 40 | 549.77 | 144 | 0 | 0 | 0 | 0 | 0 | 0 | 2074.32 |
总计 | 2484.3 | 71 | 7136.74 | 682 | 270.44 | 50 | 1187.32 | 899 | 30 | 1 | 11109.78 |
二、 2020 年政府采购注意事项
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需要经过用户单位填报采购计划、管理部门需求审核、采购文件制作及审核、开评标及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及付款等多个流程,经统计具体流程及各环节所需时间如下表所示。
政府采购项目各节点用时情况表 | |||
序号 | 流程 | 执行单位 | 所需时间 |
1 | 经费下达后填报项目预算 | 用户单位 | 要求15个工作日内 |
2 | 填写提交采购计划表和用户需求书 | 用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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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核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 采购招标中心 | 当天 |
4 | 审核或论证需求及相关资料 | 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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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写采购文件 | 代理机构 | 3至5天 |
6 | 确认招标文件 | 用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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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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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中心 | 1天 | ||
代理机构 | 2天 | ||
7 | 发布招标公告 | 代理机构 | 根据采购方式不同,法定5至20天不等。如用户需澄清一次,至少延7至15个工作日 |
8 | 选派用户代表参加评标 | 招标中心 | 当天 |
9 | 确认评标结果 | 用户单位 | 法定5个工作日内 |
10 | 签订合同 | 用户单位 | 法定30天内 |
11 | 合同履行 |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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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验收 | 用户及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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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付款 | 用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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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于电子平台采购业务,目前实行随到随批随采购模式。需求确定无误情况下,提交1个星期内能有采购结果。如电商直购当天完成采购,定点采购一般2天至7天有采购结果,网上竞价及7天有采购结果,协议供货2天至10天有采购结果。 |
其中对于各类信息化的采购项目及其他类采购项目中与信息化相关的货物、服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教室多媒体设备、智慧教室、智能管理等设备设施,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多媒体系统、校园网络、弱电设施、网络安全等服务和工程),其用户需求无论项目金额大小,都须通过OA系统《 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核单 》的流程审核后,才能进入采购计划审批及后续采购流程。
为了加快落实2020年各经费项目的采购, 建议各项目负责人尽早规划采购需求,统筹采购计划,尽快将需要采购的项目集中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进和落实采购进度。
三、通用类品目采购相关事项
(一)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
在能够满足办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不得故意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确有特殊要求或者紧急采购需要的,各用户可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实际情况及购置理由,用户单位盖章后提交至采购招标中心,经向省财厅备案后可以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二)服务器、交换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
同一品目采购预算项目200万元以下的(不含),用户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网上竞价、电商直购或自主采购等执行模式,电商直购的物品可进入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选购。其中采购预算30万元以上的(含)原则上实施网上竞价,其余可选择电商直购方式或网上竞价方式实施采购。同一品目采购预算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含),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复印纸、硒鼓粉盒。 上述同一品目采购预算项目200万元以下的,用户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电商直购或自主采购等执行模式。其中,对于整体实施的视频会议系统,可按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
(四)定点采购模式相关事项
1 、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乘用车(轿车)、客车、电梯,用户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定点采购或自主采购等执行模式,定点采购可进入 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 选购。
采用定点采购执行模式实施采购的,原则上10万元以下的(不含)可由用户从省财厅定点库中指定一家供应商实施议价流程;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用户可指定三家供应商实施竞价流程;5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用户可随机选择3家以上(含)的供应商实施竞价,也可以指定1家供应商系统匹配2家供应商,或者指定2家及以上(含)供应商系统随机匹配相应家数的供应商实施竞价。对于以上各额度采购的实施,可遵循低额度采购项目参照高额度采购项目的实施方式的原则实施采购。
(1)、办公家具具体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茶几、桌前椅、书柜、文件柜、更衣柜、茶水柜、保密柜、会议桌、会议椅、屏风工作位、礼堂椅,公共场所排椅等。
(2)、计算机设备具体包括: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
(3)、办公设备是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以外的其他办公电子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多媒体设备(如投影仪、音响、液晶电视机、视频展示台等)、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的内存、打印头、激光器、加热组件、灯泡、中控系统、CPU、硬盘、主板、电源、RAID 卡、风扇、网卡等。
(4)、审计服务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服务。
(5)、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的服务。
(6)、印刷服务包括:办公用品类印刷(信纸、信封、票据、证书、稿纸等)、出版物类(书刊、期刊、杂志等)、数码形式印刷(通讯录、手册、会议资料、汇报材料、培训材料、员工手册等印刷)。
(7)、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综合类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专业承包、保安服务专业承包、绿化服务专业承包。
2 、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用户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定点采购或自主采购等执行模式。
采用定点采购执行模式实施采购的,原则上1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可由用户在我校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供应商库中指定1家供应商议价;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项目,需通过我校定点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供应商提交报价并选择最低价进行议价;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项目,用户可在我校定点供应商库中指定3家实施竞价;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项目,用户可从财厅的定点供应商库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含)的供应商实施竞价,也可以从我校定点供应商库中指定1家供应商然后在财厅的定点供应商库中系统随机匹配2家供应商,或者从我校定点供应商库中指定2家及以上(含)供应商然后在财厅的定点供应商库中系统随机匹配相应家数的供应商实施竞价。对于以上各额度采购的实施,可遵循低额度采购项目参照高额度采购项目的实施方式的原则实施采购。
(五)关于自主采购的相关规定
自主采购是指用户单位通过政府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实施的采购活动。
自主采购主要适用以下情形:
1.批量集中采购或竞价(含网上竞价和定点竞价)失败的采购项目。
2.电商报价或定点议价报价高于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采购价格的采购项目。
应以上第二款原因选择自主采购的,用户单位应将同一物品的报价与政府采购电商平台中的最低价进行比对,并做好比价的佐证材料,与采购计划一同上报省财厅。
因自主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行为,所购买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要求。通过自主采购实施的项目,用户单位无论金额大小需要签订合同,并在自主采购计划获批后的30天内签订合同,并提交一份给采购招标中心向省财厅完成合同公开备案的工作。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部门协议采购相关事项
根据《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装备函【2016】11号)的有关规定,2020-2021年度广东省属高校和中职学校教学专用仪器、体育器材、教学乐器、教学家具、图书馆电子资源(中文电子资源和外文电子资源)、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服务,实行部门协议供货。具体可在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电子管理系统查询教育部门协议供货产品。(详见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
五、计划申报业务受理部门
采购招标中心综合科:张老师、伍老师;
办公地址:行政楼406 联系电话:85282580
六、了解更多的采购政策及信息,请关注学校的招标采购网(http://222.201.224.9:8181/),同时欢迎加入我们的采购工作QQ群: 229405245 。
附件: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pdf.PDF
采购招标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