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有序推进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

31.03.2015  21:37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3月30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是重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医改任务,其意义既包含着服务模式的转变,又包含各种资源和服务重心的下沉。广东省于2013年底在全省城乡同步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坚持顶层设计加试点探索,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局,按照“覆盖广、签约实、服务好”的原则,分阶段推进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目前各地家庭医生式服务正逐步走进城乡百姓的生活,并在多地被列为当地政府民生实事,受到城乡群众拥戴。目前,全省试点县(市、区)已占全省县(市、区)的50%。
      《意见》提出,至2016年底,广东省要在全省城乡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流程合理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基本框架和全科服务理念,以点带面逐步引导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具体做到: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式服务形式;完善家庭医生式服务包;通过多种途径充实家庭医生式服务队伍;完善家庭医生岗位分配和激励机制,试点按签约人头数量和质量将医保费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部分财政投入整合付费给家庭医生团队的付费方式改革,以试点推进的方式制定与完善适应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模式的团队绩效考核与激励保障政策,通过试点探索引入标准化工作量和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绩效考核,逐步建立健全以签约服务人口数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为基础的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下薪酬分配制度;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镇村;加大社会动员和宣传,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就医;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基层医疗服务的付费方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向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在试点服务模式上不断积累可推广的经验。
      《意见》提出,201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化和固化家庭医生式服务基本理念和服务框架、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扎实推进,并逐步扩大试点。继续通过点对点培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核心胜任力,通过优质服务与政策保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在试点广泛推行预约服务,在2个城市地区、3个农村地区试点建立与家庭医生式服务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按签约人头付费给家庭医生团队,争取有所突破,走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