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通知

01.06.2016  06:32

粤科函基字〔2016〕7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行政许可决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实验动物许可证(新领证)单位及许可适用范围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40m2)、屏障环境(小鼠,120m2)。

  二、同意实验动物许可证事项变更的单位

  同意广东远大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证号为SYXK(粤)2013~0132]单位名称变更为“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许可证号及其它事项不变。

  请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省科技厅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