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未成年人卖血续:嫌犯获利逾万后挥霍一空

18.08.2014  01:52

  据此前报道,8月17日15时,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就“武威黄某某等强迫卖血案”召开新闻发布会。涉案的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副站长黄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除1人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外,其余6人已被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批捕,并于8月16日提起公诉。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14年5月19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在侦办一起学生被抢劫的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强迫他人卖血的线索。凉州分局经调查核实,于6月6日立案侦查,并先后抓获黄某某、李某盛、张某忠、张某伟、齐某某、李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

  2013年11月到2014年5月间,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副站长黄某某为完成采集血浆任务,以公司对介绍初次献浆者50元奖金为诱惑,授意张某某寻找献血浆者。

  据负责案件侦查的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某大队长董德祥介绍,该血站2014年每个职工有30个新的献血指标,完成指标者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个人奖金,完不成者则扣300元。2013年则是20个指标。

  张某某等6人采取暴力殴打、言语威胁、诱骗等方式将受害人陈某、张某等10人(其中7人为未成年人)带至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发放其收集的成年人身份证,通过甘肃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将血浆卖给该公司血站。前后共48次,得款10700元,均被张某某等人挥霍。

  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间身形、样貌存在明显差异,为何长期以来血站都没察觉”的疑问,董德祥表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收集的成年人身份证与受害未成年人年龄差距不大且有相似之处。另外董德祥还透露,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就在其中负责审核工作,这是血站得以蒙混过关的重大原因。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中除1人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外,其余6人已被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批捕,并以强迫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寻衅滋事罪于8月16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