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出台36条“权力清单” 防“小官巨腐”
9月5日晚,宁波下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40多名村民代表商议菜市场租金分配方案。
记者走访的村子主干道上,36条“权力清单”漫画随处可见。新京报记者 金煜 摄
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如今,在浙江宁海县多个行政村,这些重大事项都是村民自己说了算。
今年3月,宁海县427个村的上万名农村干部和村民领到了一本小册子:《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以漫画形式阐述了包括村级招投标、宅基地审批、低保户申请等在内的涉及农村重大决策和民生问题的流程。小册子的制作方,宁海县纪委方面表示,流程均来自现有涉农法规政策,其意在规范农村干部的“小微权力”,帮助村民更好地实施自治。半年多以来,宁海县反映村干部问题的新信访量下降了八成以上,多位村干部表示,虽然因为程序更为透明而民主协商的过程增多,但因不再碍着人情办事,工作更为轻松,干群矛盾缓解。专家表示,此举也有助于防止村干部“小官巨腐”。
低保名额调整,未出现上访
据新出的36条“权力清单”,低保申请必须要经过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示7日等环节
宁海县力洋镇平岩村有800多人,来自五湖四海。今年,年轻的党支部书记张贤安碰到了一件棘手事。
平岩村不富裕,年集体收入仅4万元,贫困户挺多。今年,民政部门调整了给村里的低保户名额,从原先的43个名额下调为18个。
“任何一户低保被取消名额,都可能跑来我家(闹事),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是你一人决定的。”张贤安说。
低保申请在过去的实际操作中,可能是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说了算,或顶多就在两委联席会议上通一下气即可,而根据36条“权力清单”,低保申请必须要经过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示7日等环节。
今年,针对低保事项,平岩村共进行了四次村民代表会议协商,40多名党员代表、8名两委会班子为每户人家打分、分类,最后定下了18人名单。
名单出来后,还是有两户人家跑到张贤安家里,希望帮其再“争取一下”,“我说现在这不是我一人决定的,是大家一起决定的,你要觉得比哪户人家更符合条件的,我们再重新召开会议。”
最终,此次分配低保并未出现大的矛盾,没有村民就此事上访。
村民参与“权力清单”梳理
权力清单所有内容都来自现有法律法规,清单在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变成村规民约,这就是农村依法自治的章程
36条“权力清单”是宁海县为基层村干部权力上的一道“枷锁”。实施“权力清单”的初衷,是为了在巨大民生工程投入背景下,规范村干部的行为。
“现在的村干部权力实在太大,有的村一年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工程,一人独揽大权,很容易犯错误。”宁海县纪委书记李贵军说。
去年以来,在新农村建设推进、涉农惠农项目落实下,宁海县的民生工程投入达到4.7亿元,如此巨额资金分配到146个村子,如果还存在“人情账”、“糊涂账”,重大事项依然还是村一把手做决定,则很容易出现问题。
最终出台的“权力清单”手册,是宁海县纪委与各县部门、乡镇上千人历时半年,召开上百次会议,数易其稿后的结果。最后提炼出36条“权力清单”基本覆盖农村主要村务工作的内容。
整个梳理过程也伴随着村民参与。宁海县纪委介绍,权力清单制作过程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征求了20多个村子老百姓的意见,得到了普遍欢迎,“连手册封面的颜色都是村民自己挑的。”参与该工作的宁海县纪委宣教室主任严雪婷说。
“权力清单所有内容都来自现有法律法规,是把过去模糊不清的内容梳理。清单在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变成村规民约,这就是农村依法自治的章程。”李贵军说,“村民自治靠的是村规民约,我们就是帮助老百姓把这个写到村规民约里去,让老百姓都知道,这是村里面的章程。”
“纪委是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管好村干部,不插手村民依法自治。”李贵军说,“我们就是帮助村民搞好村务监督工作。”
村干部决策面临三级监督
36条“权力清单”有着上级监督下级、平级监督、下级监督上级三级监督制度,出了问题,“总有一级会反映出来”
36条“权力清单”主要分成“村级集体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两大类,前者涉及村级重大决策,村级招投标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后者涉及宅基地审批、救助救灾款申请、计生等涉及村民个人利益的事项。
牵扯到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征地补偿费使用等重大事项方案,需要走包括“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委会组织实施决议”5个过程在内的“五议决策法”,其中,决议结果需公示3日,镇里派驻的村监会全程监督。
“这就是民主决策的过程。”力洋镇纪委副书记徐建岳说,明晰了村干部权力的决策过程,有着上级监督下级(村监会)、平级监督(五议决策法)、下级监督上级(公示)三级监督制度,出了问题,“总有一级会反映出来”。
以征地款分配为例,他说,此前,在村干部权力未加以明确之前,征地款划入村集体户头后,“划过来多少钱老百姓不知道,村集体户头划到个人户头多少钱也不知道”。
2006年到2008年,力洋镇的三个村子,恰逢征地启动,11个村干部因侵占征地款被判了刑,判刑的都是村主任、村书记和文书,“犯的都是一样的事,都是集体犯罪,当时对钱的监管不到位。”徐建岳说。
而现在,在五个流程的会议审议中,村民就知道了多少征地款划拨过来,这些钱不经过村干部之手,而直接打入村民个人账户,且分配方案全部公示,村监会也全程监督。
“程序上出了问题,村干部可能顶多就是在村里面做一下检讨,纪委更多以警告、批评的方式处理,并不用启动国家机器”
宁海县纪委统计,“权力清单”实施半年多以来,宁海涉农信访同比下降15%,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初信初访案件下降了84%。
宁海县的权力清单尝试,得到了宁波市乃至浙江省的肯定,在象山、北仑等宁波其他区县,类似的权力清单制度也正在推广。
“村干部是最大受益者。”李贵军反复提到自己的这个观点,程序上出了问题,村干部可能顶多就是在村里面做一下检讨,纪委更多以警告、批评的方式处理,“以挽救为主”,而并不用启动国家机器,而目前的做法,他认为是在“治本”,“真正的制度建立起来,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在推行权力清单过程中当地也曾遭遇激烈冲突。
下桥村就曾经历过类似的冲突。逢36条“权力清单”出台之际,下桥村当时决定在菜市场引入大超市。下桥村菜市场位于极好的繁华地段,是一座三层共近2万平米的大楼。按照规定,如此大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村主任陈冬娥透露,招标前不少人向她送钱,希望不要公开招标,她都拒绝了。“现在有36条,你再送就不要来招标了。”
招标当天,陈冬娥看好的一家超市负责人没有出现在现场。事后,她才知道,反对公开招标的村民制造事端,令该超市负责人无法赶赴招标。涉事村民被拘留。
“一些村民形成了习惯,认为你招标,我就找你村主任和书记。如果你不给我,那就是你把我卡住了。”宁海县纪委党风室主任葛知宙说,“你要执行36条,那我就要反对你,包括反对你招来参加投标的企业。”
桃源镇首次公开招标以失败告终。第二次招标,镇干部前来助阵,强力推动,终于顺利完成。一家陈冬娥从未接触过的企业成功竞标,此前涉事企业因心生担忧未出现。
“这是36条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而发生的极端例子。”李贵军希望随着讲规矩、讲规范的理念进一步推广,曾经破裂的农村社会关系可以得到重新修复,“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后,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都可以得到维护。”
宁海县尝试的“权力清单”,类似于村民自治里面的实施细则,让群众掌握法律,看得懂法律,得以进行监督。把村民自治的权利细化了,对村干部权力进行明确的规范,这应该说是很大的进步。
从制度建设看,村民实施自治,排除外来干预,但同时乡镇政府通过纪委加强党对村支书、村党委的领导。这是目前现实可操作的体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
新京报记者 金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