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今日开庭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中国之声《央广新闻》今日关注,娱乐节目《中国好声音》的选手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今天(27日)上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代沫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在他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 被告人李代沫明知他人在其有控制权的场所内吸食毒品,并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李代沫是齐齐哈尔市人,因深情演绎曲婉婷《我的歌声里》而走红。李代沫从小开始学单簧管,学习唱歌,高一学美声,偶尔到酒吧驻唱赚赚零花钱,然后到沈阳 上大学,主修美声。之后在杭州江南专修学院团委实习了几个月,曾多次担任学校的文艺活动评委,指挥过大合唱《我们走在大路上》。2012年11月28日, 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由于2013年在《中国好声音》中的突出表现,吸引了海量粉丝。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因涉毒犯罪跌入谷底,他是怎么想的?检察机 关审查批捕阶段对他提讯时,他这样说。
李代沫:现在知道,自己吸食毒品,还有犯下了一些不太能让父母和公众原谅的错误,我觉得自己挺后悔的,而且这段时间在看守所,自己想了很多,我觉得应该配合政府工作,把问题交代清楚,通过自己的表现为自己争取个机会,我认识到错误了,我也要改正错误。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关于网上所说的李代沫患病的传言,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琳曾作出这样的回应。
王琳: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患病的信息因涉及到个人隐私,且与本案无关,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同样有义务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因此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