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律师”在行动 律师进村当“六员”依法解纠纷

16.11.2014  10:27

  ●本报记者 陈潮华

  通 讯 员 胡家连

  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粤顺律师事务所的陈汉昌律师受聘为丰顺县汤坑镇东里村的法律顾问。“走马上任”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经常晚上十点多都还有村民打电话来咨询。”陈汉昌说,咨询的大多是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菜园的相邻关系、山林承包问题、出租店铺的问题等琐碎小事。这些矛盾纠纷以前几乎找村治保主任解决,他也因此被村民戏称为“治保主任”。

  丰顺县、梅江区是我市两个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试点县(区)。丰顺从10月1日起,选取了汤坑镇东里村、汤西镇南礤村、汤南镇阳光村和埔寨镇茅园村等4个村开展试点。记者日前在东里村址门口看到,一块法律顾问公示牌上,驻村律师陈汉昌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驻村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以及个人照等信息一目了然。按照与村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规定,陈汉昌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要进村为村民服务8小时,每季度要做一次普法讲座,平时村民如有需要,可随时打电话咨询、随叫随到。“这才一个多月,我来了都不止五六次了。”陈汉昌说。阳光村因征地拆迁,引发了不少征地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也让驻村律师深刻体会到了该村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市司法部门制订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要求挂钩律师要当“六员”,即普法宣传的宣传员、法律知识的讲解员、法律援助的承办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帮矫工作的辅导员和涉法事务的服务员。东里村主任陈春风对律师进村带来的好处感触颇深。他说,过去农村发生了矛盾纠纷,村民往往不服村干部讲情讲理的调解。现在有了法律顾问这个“治保主任”,村民有问题都先问律师,都信服律师的意见,动不动就靠拳头解决纠纷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从靠拳头到依靠法律解决纠纷,这其中也体现了村民法律意识的提升。

  试点较早的梅江区江南街道红光社区,也最早尝到了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高带来的和谐。记者翻开驻社区的凌传平律师的接访登记本看到,今年以来就有41宗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则更多。红光社区党委书记刘志香说,法律服务进社区后,基层社会自治的法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据了解,律师进村(居)实施以来,主要开展了举办普法讲座、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帮助制订村规民约、帮助审核村里重大经济合同、帮助审核村民劳动合同、担任村企业法律顾问、为村(居)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