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一村主任两年挥霍2000万征地款
南都讯 记者张昊 3000多万元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两年多时间花得只剩不到900万元:虚开土特产发票、公款集体旅游、私吞村集体资金……村官种种腐败为何没人 监督?透过今日在河源市源城区法院开庭的河源市杨子坑村原村主任宋建强案或许可一窥端倪,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显示,该案中,村主任采用利益均沾形式,让村 务监督名存实亡。
该案备受社会关注,本报去年9月16日曾以《3000万征地款花掉2000万 众村民却蒙在鼓里》予以报道。8个多月过后,该案进入法院开庭程序。南都记者获悉,该案今日将在河源市源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定杨子坑村原村主任宋建强侵占集体资金三项犯罪事实。
根据河源市源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此次被提起公诉的为宋建强和江小梅2名被告,其中宋建强为杨子坑村原村主任,江小梅为原杨子坑村村委委员兼报账员职务,两人均在去年9月20日因职务侵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起诉书显示,公诉方查明主要有三项犯罪事实。第一项为宋建强和江小梅以土特产名义虚开发票,侵占村集体资金5万元;第二项为在高新区管委会征地奖励款未下拨的情况下,侵占村集体资金60万元;第三项为宋建强借村委会组织村民旅游之机侵占村集体资金4485元。
南都记者发现,在检察机关查实的这三项犯罪事实中,被侵占的这些资金并未进宋建强一个人的腰包,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村委委员部分人甚至是村小组代表都实行了“利益均沾”。
如认定的第一项犯罪事实中,5万元被侵占的村集体资金除了宋建强和江小梅各分得一万元,另外3万被村委副主任等3人分了,案发后3人主动退回赃 款。第二项犯罪事实中,60万元被侵占的资金部分给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小组组长等人,甚至还留了4万多元准备给上级埔前镇一位副镇长,不过该副镇长未拿 钱,最后这4万多元被宋建强带着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人员前往香港参观祠堂建设消费完毕。第三项旅游的资金都是村集体资金,而参与人员很多都是村干部。
[村民声音]
“我们村子经此之后元气大伤,不知还要多久才能恢复,”在获悉宋建强进入司法程序公开审理之后,杨子坑村一位村民这样说。他说目前杨子坑村发展有点困难,各项工作裹足不前,之前留下的烂摊子还没有收拾好。
该案缘起于杨子坑村集体资金的急剧减少引发村民公开查账,村民发现问题后再实名向当地纪委举报。村民们认为,正是村务监督的缺失才让事情变得这么糟。“被村干部一些小恩小惠蒙住了眼,教训深刻。”
对于案件后续,村民们表示会继续关注,几名当初实名举报的村民说,公诉材料中涉及利益均沾的村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人并未受到追究,一些人还继续担任村干部。另外他们当时举报的犯罪事实有十多项,远不止目前检方认定的这三项,不知为何此次没有认定为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