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面开展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

02.04.2015  19:29

      为指引各地规范开展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工作,日前,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做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村卫生站是政府为农民提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不可或缺的医疗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是政府体现保基本和公益的基层机构。村卫生站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部分,关系到农村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一项基本民生实事。
      《通知》对村卫生站建设目标、规范设置和选址要求及建设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根据我省农村卫生服务和村卫生室现状加强建设管理工作,并力争全省自2015年起各地要在3年内完成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工作。
据介绍,此项工作是落实2014年省人大重点建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措施之一,并纳入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中。
      接下来,委将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每年对此项工作进度加强监督。省人大也将每年督办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市,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