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一村委会主任借“青苗款”敛财 花14万元买烟拉票贿选

21.08.2015  12:10

人民网广州8月20日电(钟哲 穗纪宣)在20日下午举行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蔡鹏浩通报了5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他表示,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折射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村委会原主任、党支部委员马文辉收受贿赂、拉票贿选。

2013年12月,马文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领取青苗补助款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5万元。2014年2月,马文辉在村委换届选举期间,购买了14万元的香烟派发给村民进行拉票,顺利当选为村委会主任。马文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番禺区石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兆玲违规接受宴请、出入私人会所。

2014年10月24日,许兆玲在洽谈工作的过程中,接受他人邀请、违规进入私人会所“QQ农庄”用餐。许兆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花都区狮岭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原主任杨福亨收受贿赂。

2006年至2014年期间,杨福亨利用管理狮岭镇辖区内再生资源收购站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0400元。杨福亨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赃款予以没收,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联社社长简炳新组织集体公款吃喝。

2015年2月13日,简炳新在经济联社班子会议上提议并经讨论,决定组织联社工作人员公款聚餐。2015年2月16日中午,简炳新使用小洲经济联合社公款人民币5315元,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联社监委会成员、经济联社大院工作人员33人聚餐。简炳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消费的公款予以追缴。

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党支部书记黄坤平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补贴。

2013年7月,黄坤平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普通党员及村民代表共80人,使用村集体公款人民币11.3万元,分别赴北京、广西贺州、广东河源3地旅游。另外,给没有参加公款旅游的42名村有关人员发放旅游补贴2.3万元。黄坤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发放的公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