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村干部挪800万征地款还债 向私人借高利贷填窟
惠州市惠城区冰塘村前任村干部私下借贷800万元还贷,利滚利涨至1400余万元苦煞村民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王剑强 发自惠州
“村干部私自借的800万,现在竟然要村里还1400多万!”近日,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冰塘村村民通过微博、论坛等方式发帖诉说心中“委屈”。2012年,该村三名村干部以村委会名义私下向某老板借贷800万元,到期未还后,算上本金、利息、违约金,目前这笔债务已经累积到1400余万元,冰塘村委会已被债主到法院起诉,村里账户也已经被冻结。
村干部缘何冒村委会之名私下借债?记者了解到,2010年,时任冰塘村三名村干部私自挪用800万元征地补偿款用于还债,遭村民上访后,又于2012年私下里以村委会名义借款800万元用于填补挪用款。惠城区纪委介入调查后,对三名村干部以工作失误错误,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然而,事情并未随着三名村干部的受处分而结束。记者从冰塘村委会获悉,该村集体年收入仅100余万元,无力偿还这笔加上本息、违约金已达1400余万元的高额欠款;多数村民则认为,此前涉及此事的村务支出和借入,不仅不公开,而且由少数几名干部偷偷进行,不应该由村集体来背“黑锅”。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还债 再向私人借钱填窟窿
在投诉网帖中,村民声称,由于涉及此事的村务支出和借入均未公开,村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村里欠下一大笔债务,直到2013年底,一位翟姓老板携着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借款合同前来讨债,村民才知道,原来村里欠了一笔“大账”。
“(冰塘村委会)为了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发展,需要资金周转……”这份“借款合同”中所写的借款缘由,在当时令村民颇感诧异:既然是为了村民好,为何村民反而毫不知情?村民随后向当地纪委举报此事。
事情的原由还要从2009年开始说起。
据惠城区纪委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冰塘村位于三环路南部新城的1000多亩土地,被市政府依法征收,2009年起,征地款分三笔转入村委会集体账户,2010年3月,4700多万元的补偿款转付到账。
现任冰塘村委会主任黄伟强说,在未征地之前,由于村里以前建市场、学校、办公楼等,有很多遗留债务,前任村干部卢某明、黄某生、黄某安等三人动了小心思,决定挪用800万元征地补偿款还债。
其余征地补偿款陆续下发,到了2012年,村民发现发现征地款缺了800万元,开始去找村委会询问。而此时,800万元补偿款已经被三名村干部用于偿还债务。
惠城区纪委的调查结果显示,为了填上征地补偿款的“窟窿”,2012年12月,三名村干部又以村委会名义私下向一翟姓老板借款800万元,随后发放给村民。多位村民证实,这笔补偿款确实已经全额发放。
但挪用征地款和以村委会名义借贷,当时绝大部分村民都不知情。
黄伟强说,挪用征地补偿款是为了还清村里的历史遗留债务,钱没有进村干部个人腰包,而补发征地补偿款的事情也必须解决,向私人老板借钱也是无奈之举。
但有村民提出质疑:“如果算用于村内公共事务开支,为什么不事先跟村民商量,而是私自挪用?之后又为什么不经过村民同意,就擅自借款?就算借钱,为什么不去银行借,而是跟私人老板借?”
逾期未还欠款涨至1400余万 村民质疑“该谁还钱?”
根据《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不得挪用,不得分光吃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只能用于安置补偿费。此外,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款的资金使用和收益分配,必须经过户主或者代表半数以上人通过,报乡镇政府备案,而且要向村民张榜公布。
惠城区纪委介入调查后,三名村干部分别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3年村委会换届后,三名村干部未再继续任职。
尽管征地补偿款全额发放给了村民,不过,村委会又摊上了新借贷的800万元。“2013年底,该笔借款到期后,翟老板拿着借款合同前来催债,但是村委会一直未能偿还该债务。”村民黄大光说。
记者获取的借款合同复印件显示,该笔借款利息计收按一年18%,村委会应于2013年12月17日给付本息,逾期不还需支付违约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共计已达1437万余元。
“冰塘村集体收入每年才100多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还。”黄伟强说,借款难还的另一个原因是村民事先并不知情,对村干部当时借贷的缘由、最终去向仍有怀疑,所以都不同意还这笔钱。
2015年,翟老板将冰塘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息和违约金。今年8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冰塘村委会败诉,并冻结冰塘村委会账号内存款1376万元。“但这笔钱并非村集体所有,而是一个企业与冰塘村进行村企合作,搞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保证金。”黄伟强说。
目前,冰塘村委会已就此案提请二审,希望不要强制冻结前述款项,保证村企之间的合作顺畅。
对于接下来如何偿还1400余万的款项,黄伟强表示,村里有一些工业厂房等集体资产,可以通过拍卖来解决。他更希望与借贷方做好沟通,争取利息可以降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但不少村民对此颇有意见。有村民表示,这笔债务当时不公开,由少数几名干部偷偷进行,不应该由村集体来背“黑锅”。“当年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就借钱还债,现在却要村集体来承担?”黄大光说。
(文中村民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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