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项目:5年助6万贫困农户喜迁新居

26.06.2015  11:48

政研新村远景

   在我省石灰岩地区、高寒山区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有很多处于边远分散状态的自然村庄。这些村庄自然条件普遍较差,交通不便,耕地少,气候条件恶劣,发展十分困难。

   为彻底解决这部分贫困村庄脱贫致富问题,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用5年时间对全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简称“两不具备”)的3000条贫困村(自然村,下同)6万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搬迁安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粤贫〔2011〕9号),对搬迁农户由省统筹每户补助3万元。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两不具备”贫困村的搬迁安置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广大贫困群众的拥护。据统计,2011—2014年已扶持搬迁2610个村庄50984户。今年又有700条村、9848户正在搬迁。预计到年底,近5年来实现搬迁的农户将达到60832户。

   5年来,各地把“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作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根据申报条件,逐级审核,省级组织专家对申报村庄进行评审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集中安置新村,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支持;加强对资金、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后续跟踪服务,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故事】

    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中心洞村原有73户瑶族村民居住在深山,地方分散偏僻,信息比较闭塞。这个村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对口帮扶,73户村民实施整村搬迁安置。新建的政研新村选址在游溪镇范围,总占地面积40亩,共修建富有瑶族建筑特色的住房73套。住房户型为上下两层,每户住房建筑面积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政研新村于2011年10月动工,2012年10月村民入住新居。工程总投入1200余万元(含周边配套设施),按照“六个一点”筹措资金,即建房农户自筹一点、挂扶单位帮助一点、省级财政补助一点、市县两级配套一点、兄弟单位支持一点、爱心企业捐助一点。每套住房造价10万元,每户由省委政策研究室资助2万元,农户自筹4万元,省财政补助3万元,市县配套1万元。

   东源县涧头镇涧新村也是“两不具备”搬迁安置村。涧新村地处新丰江库区,山高路陡,村庄之间被水阻隔,上学难、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突出,就地发展越来越困难。该村需要搬迁的有140多农户,安置在涧头墟镇附近建设的新村。涧新村建设总投资约1400多万元,其中每户住宅建筑造价约7.5万元。东源县采取积极政策解决群众搬迁后实际问题,对搬迁到本市范围内城镇安置的农户,按群众意愿从快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搬迁安置户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贫困家庭子女读书学杂费;村民搬迁后,其原有的耕地、山地的承包关系维持不变,搬迁户仍可回原地耕种。

   【倡议】

   在党委、政府推进“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工作的同时,社会力量积极支持,贡献力量。在补助搬迁农户的省统筹资金中,就有一部分来自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捐赠。我们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工作,特别是对“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鼎力相助。

   ——广东省扶贫办、省扶贫基金会

   【捐赠方式】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户名: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600018721

   联系电话:020-87668012、8766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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