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交警发布公告,这2条路段实施禁鸣

17.06.2021  13:44

为积极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交通违法行为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控制交通噪音污染,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辖区城市机动车噪声扰民现象,根据东莞市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有关工作部署,现决定对辖区相关路段实施禁鸣喇叭。具体公示如下:

1、禁鸣路段

石田路、育才路

2、禁鸣时间

除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喇叭或警报器外,其他机动车全天24小时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喇叭规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规范、安全行车,共同为维护城市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清溪交警大队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