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杭州出租经营权拟无偿使用每期六年

16.09.2015  17:30

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吴晓琴)《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9月15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期六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金获得经营权且经营期限尚未用完的,按照投入资金、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有偿使用金退还后,原核定经营期限不变。据前期初步统计,杭州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

经营权无偿使用,但有期限,每期6年。6年期满后将重新再配置,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如果是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本次改革以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为重点,着力规范出租汽车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经过意见征求、修订完善等阶段后,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将于10月份正式实施。

为妥善处理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不清、利益纠纷不断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15年1月31日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企业与实际出资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和车辆购置款实际出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

据统计,杭州市约4000辆出租汽车将完成清理。经营关系清理规范后,有利于明晰出租汽车产权关系,减少出租汽车经营利益层级。

征求意见稿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鼓励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抗风险能力。鼓励国有出租汽车企业兼并整合,组建国有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提供优惠优质服务。

杭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还将适时出台规范网络约租车政策,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等新型业态。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提高运营效率,便利乘客约车,增加驾驶员收入,推动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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