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团市委与市司法局就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签署合作协议
4月11日下午,中山团市委与市司法局就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签署合作协议,这是双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签订协议,将进一步巩固和推进各自工作,形成合力,对政府部门积极介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长期以来,团市委和市司法局一直在法治宣传、青少年维权和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13年,团市委定购律师修身学堂的授法服务,首开党团机关引入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先河,将法治元素导入到全民修身行动中,有力地助推中山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今年,双方将进一步密切合作,根据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合作协议,双方将培育、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主体,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维权工作。团市委将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青年志愿者、专业社工加入基层调解组织、社区矫正队伍,市司法局将组织律师、实习律师等专业人士加入12355热线、志愿者服务总队和青少年维权中心;共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人”制度,将“委托代理人”与指定辩护人合一,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策划开展走进民办学校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文艺演出活动,将法律课程送入青年社区学院,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共同做好“中山市青少年法律顾问团”工作,围绕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升团干部法律知识等方面开展服务。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整合全社会的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一线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包括社工、义工、志愿者、法律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人员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共治”的局面。团市委和市司法局作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成员单位,将携手做好青少年普法、维权工作,共同建立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的保障制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他们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