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特刊: 打造深化改革先行地 广东绿色发展再举旗
(记者 张友捷 李涛 林冉)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广东林业按照“重生态、严保护、惠民生、强基础、补短板”的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为要求,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乘势而上、提质增效,完成造林413.3万亩(含封山育林),全省森林面积增至1.63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8.98%。
30多年来,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广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一直在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发展道路。1985年,广东率先实施“十年绿化广东”战略,引领全国造林绿化的新潮流。2012年,广东再次举旗,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开辟绿色发展新征程。这场新的“绿色生态革命”,是建设美丽幸福广东作出的郑重承诺,承载着全省人民追寻绿色生态的伟大梦想。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一直以来,广东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走生态立省、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广东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翼,不仅筑牢了南粤生态安全屏障,也开拓了建设绿色广东、美丽广东的新篇章。
图1:生态立城——肇庆牌坊公园
新成效:青山满南粤 生态促发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力推进
秉承“以人为本、质量为先、效益为重、永续为要”的建设理念,围绕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目标,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以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四大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加快构建北部连绵山体、珠江水系主要水源地、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道路林带和沿海防护林等五大森林生态体系,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全省上下不断深化、细化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发展理念、路径、制度和保障,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态底线,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为绿色行动注入发展动力。
2016年,广东继续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以提高造林标准为契机,推动造林工作从重数量、求进度转向更加注重提高造林成活率和造林质量。据统计,2016年以来,广东共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460公里,新建森林公园236个、湿地公园26个,绿化美化村庄2263个。
绿色发展的累累硕果让老百姓收获了绿色财富。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油茶和珍贵树种种植等绿色惠民产业迅速崛起,让百姓就近就业,耕山致富。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150亿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而广东大力推进的林业碳汇交易、省立国家公园建设、林权管理规范化、林业合作社发展等,也将持续为绿色生态惠民生提供制度保证。
图2:乡村绿化美化——东莞高涉镇江城洲
新突破:一湾珠江水 两岸森林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全面开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生态安全工作,将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2016年初,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工作。
一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开创了广东绿色发展新局面。2013年,广东在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群的概念,明确提出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这是广东先行先试、科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世界级城市群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
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珠三角地区为“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要求广东率先在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实现突破,努力把珠三角地区“打造为林城一体、林水相依、生态优美、绿色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森林城市群建设样板,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9月12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了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并在与国家林业局签署的《关于率先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省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了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战略部署。
如今,珠三角九市中,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五市已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深圳、佛山、中山、江门四市正在加快建设步伐,珠三角地区以外的汕头、梅州、茂名等市也加入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列,广东正在掀起一股洋溢着生命激情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热潮。
目前,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编制和指标研究已初具雏形。按照规划,珠三角地区将着力构建“两屏、三带、九核、多点”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努力推进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南部沿海绿色生态防护屏障、珠江水系绿色生态廊道、交通主干道及绿道景观生态廊道、城区增绿添景、城郊森林小镇、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优化生态空间、提高生态质量。到2018年,珠三角九市力争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将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
图3:绿色梦想——中小学生在创森宣传活动开幕式当天共同绘制森林城市十米画卷
新成绩:珠水织密网 林水相交融——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深入推进
依山傍水的珠三角,地处广东中南部,面积5.6万平方公里。这是一片因珠水而得名,因生态而宜居的沃土。三江冲击、沉淀、相融,孕育了这颗山水城林交相辉映的“南海明珠”,构筑了这里独特的文化底蕴和新兴的生态文明。
绿色生态水网建设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珠三角地区推进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是广东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珠三角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要求。
2015年9月,广东省政府召开珠三角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作现场会,研究部署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作。11月,广东省发布《关于大力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了珠三角湿地保护红线的面积,并提出到2020年,建成各类湿地公园155个以上,初步建成点面结合、功能完备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等目标。
2016年,广东以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积极构建绿网与水网相互融合、碧水与绿城交相辉映的绿色生态水系,并组织起草《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珠三角湿地生态保护规划》等,编制印发《广东省湿地公园建设指引》,为各地开展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湿地植被恢复提供指南。
据统计,2016年珠三角新建湿地公园16个,全省湿地公园总数达到180个,向国家林业局申报8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同时,严格实施湿地生态红线制度,建立湿地地理空间数据库,落实湿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合理实施退耕还湿,修复湿地生态系统。
图4:林水相依——广州临江大道
新动力:改革破难题 创新惠民生——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现代林业
广东林业改革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止,“十年绿化广东”之后,相继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组织“林业二次创业”,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省,科学发展生态、民生、创新、文化、和谐“五个林业”,大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举措,林业改革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广东各地在全力实施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同时,注重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全省13个市已将改革方案上报省政府,广州、深圳、佛山、韶关等市将林场主要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署《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市县政府分别是辖区内国有林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地必须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同时,省政府专门建立省国有林场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核批复各地上报的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相关问题。
加大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将全省所有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特别是贫困山区的林地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稳定增长机制。2016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26元,已下达18.6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全面取消征收育林基金,切实减轻林农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图5:生态惠民——江门天福路黄花风铃木
展望:践行绿色理念 发力二○一七 ——建设生态文明 林业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是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林业战略转型的关键之年。在这个重要节点,广东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的最新定位和历史使命,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和现代林业各项改革,全面落实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提升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水平。 2017年,广东计划新增造林228万亩,森林抚育700万亩,封山育林142万亩,新建和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500公里,新建森林公园139个,绿化美化村庄1850个。
推进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的地区重点安排森林碳汇工程造林;拓宽、补绿、连通生态景观林带,做好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着力推进城市空间增绿,突出抓好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将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同市民身边增绿有机结合;建设各具特色、生态宜居的优美乡村,满足农民生活需求,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大力实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
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和绿色生态水系建设。 修改完善建设指标体系和全域建设规划,有序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力推动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推动森林小镇建设,加快制订《广东森林小镇评价指标》,使森林小镇建设充分体现具有都市休闲、生态旅游、岭南水乡等生态特色。
推进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建设,编制印发珠三角湿地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各地推进多类型、多层级、多功能的湿地公园建设,打造一批湿地公园精品示范。
依法依规推进林业改革。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林农自主经营权,不断提升林地林木流转监督管理水平,探索集体林权管理新模式,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和处置权。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和加快林业合作组织建设,丰富林业生产经营模式,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农增收致富能力。
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步伐,着力解决好人员编制、财政保障和加强管理机构建设等重大改革问题。出台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专项督导,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进度,确保2017年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并逐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验收。
进一步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有效拓展林业生态效益价值化途径。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研究和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长隆碳汇造林项目的经验做法,争取有更多项目实现实质性交易。
稳步推进绿色惠民产业发展。 制订出台广东省“十三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各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配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一户一策扶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产业,积极推广发展竹产业,促进农民脱贫致富。落实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权抵押贷款,落实林业补贴政策,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组织,主动为企业和林农提供各种服务。
着力强化森林资源严管措施。 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确保到2017年上半年完成并开始使用调查成果数据。完善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管理,落实采伐指标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和商品林采伐限额,严格保护天然阔叶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双增”目标实现。
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加强林地监督管理,加大对陆上风电、采石采矿取土等项目使用林地的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完成国家部署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任务。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强化基层森林消防和护林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航空消防工作。
全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 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广东省智慧林业外网平台(第一期)建设工程的设计及建设工作,整合主要业务系统和数据,建成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全省林业外网平台和资源信息服务内网平台。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数字化和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全省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管理;加大力度推进综合性森林防火信息指挥平台、国有林场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林业防灾减灾管理水平。
青山欢颜,绿水欢唱!广东开启“十三五”奋斗征程,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走生态立省、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加强资源保护,增绿增质增效,增进绿色惠民,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